????“我咋個也想不通,我兒子在外省上學失聯(lián),我本來就很難過了,可我老公卻在外面養(yǎng)小三,還跟小三生了個娃娃……”楊女士說,她老公和小三不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小三還給她老公生了個兒子,她老公倒是因犯重婚罪被判刑,但小三卻逍遙法外,因此她將小三告到法院。近日,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以重婚罪一審判處小三緩刑。
????原配夫人:小三給我老公生了個娃娃
????普通工人楊女士今年61歲,1977年6月28日她與丈夫晏先生登記結婚。第二年,她生了個兒子。2004年9月,兒子到遼寧大連上大學后,就再也沒有和家里聯(lián)系,至今杳無音訊。
????楊女士說,兒子失聯(lián)她就夠傷心的了,老公又在外面養(yǎng)小三,這讓她更加痛苦。2011年10月,她老公認識比她小20多歲的王女士后,慢慢地王女士就成了老公的小三,而且還以夫妻名義吃住在一起。同年,兩人還在貓貓箐開了一家農家樂。2013年2月6日,王女士在醫(yī)院生娃娃時,晏先生還以丈夫的名義到醫(yī)院簽字。她向公安機關報案后,公安機關以晏先生涉嫌犯重婚罪對其立案偵查。
????去年5月9日,西山法院以晏先生犯重婚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楊女士說,雖然她老公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小三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她向西山法院提起自訴,指控王女士犯重婚罪。
????小三辯解:生娃娃是他們夫妻同意的
????西山法院開庭審理時,被告王女士答辯稱:她認識晏先生后,晏先生對她說,自己的兒子到大連上學期間走失了,讓她給晏先生生個孩子,并且還取得了晏先生妻子楊女士的同意。他們還承諾,等娃娃出生后,他們3人共同撫養(yǎng)。她也是個被害者,是晏先生夫婦合伙騙她給他們生孩子。
????西山法院審理認為:王女士明知楊女士與晏先生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仍愿為晏先生生孩子,且以“夫妻關系”名義共同生活,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58條的規(guī)定,破壞我國“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構成重婚罪。
????據(jù)此,西山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審判決:王女士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普法 什么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西山法院法官李文華說,重婚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第二種情況當事人必須是“明知”,否則不構成重婚罪。
????李文華說,司法實踐中,重婚行為主要有5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記者 柏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