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委常委會審議并原則通過《昆明市從嚴從實監(jiān)督管理干部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明確提出要從嚴從實選拔任用、從嚴從實教育管理、從嚴從實規(guī)范約束、從嚴從實問責處理,切實解決重選拔、輕管理,重使用、輕監(jiān)督,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等問題。
????《細則》適用于昆明市各縣(區(qū)),各國家級、省級開發(fā)(度假)園區(qū),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市屬事業(yè)單位科級(含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含非領導職務),市屬國有企業(yè)中層(含中層)以上領導干部。
????提拔干部須黨委領導簽字確認
????《細則》提出,要從嚴從實選拔任用,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把選人用人的群眾關、廉政關、程序關、紀律關、任職關。
????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嚴格落實黨委(黨組)的領導和把關責任。各級黨委(黨組)向上級報送擬提拔或重用人選時,必須有書面推薦材料,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對其政治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嚴格把關、作出結論性評價;個人向組織(人事)部門推薦領導干部人選,必須署名推薦,并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對提名推薦人選把關不嚴,導致用人失察失誤、干部帶病提拔的,實行責任倒查,追究黨委(黨組)主要領導、組織(人事)部門主要領導及其他責任人的責任。
????嚴格執(zhí)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凡提必查,對擬提拔人選、后備干部人選、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必須在考察時同步對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
????從嚴開展干部任前考察工作,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考察的重要參考,對考察中反映出的問題,對有疑點沒有消除、問題沒有搞清的,不得提交黨委(黨組)討論決定。
????嚴審細查干部檔案,不得放過考察人選的干部身份、年齡、工齡、黨齡、學歷、經歷等重要信息的任何疑點,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必須立即核查,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對故意造假的,一經核實,既要追究造假者的責任,也要追究檔案管理者以及授意或參與篡改、造假相關人員的責任。
????《細則》還要求,要嚴格考察人選的廉潔自律情況。對擬提拔人選和轉任重要崗位人選,必須征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審計、檢察等部門對其廉潔自律情況的意見,對有問題反映應當核查尚未核查或者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黨委(黨組)討論。
????建立廉潔情況鑒定審查制度,對擬提拔人選,在征求本級紀委意見的同時請下級紀委或所在單位紀檢部門出具廉潔情況鑒定。紀委對考察人選的廉潔情況進行廉政審查,發(fā)現(xiàn)不宜提拔使用的,不得提交黨委(黨組)討論。
????嚴格落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涉及破格提拔的,應當說明理由。任前公示期間收到有關問題反映,應及時調查核實,未調查核實清楚前,不得辦理任職手續(xù)。
????嚴格落實廉政談話制度,提拔任用和交流使用的干部,必須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任前廉政談話,如發(fā)現(xiàn)談話對象存在嚴重錯誤或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應提出暫緩任用的意見。
????對“帶病提拔”實行倒查問責
????嚴厲查處違規(guī)用人行為,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實行“零容忍”、發(fā)現(xiàn)一起、查處一起。
????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記錄在案,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人選名單或取消候選人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賄選的還要依紀依法處理;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停職或免職,移送執(zhí)紀執(zhí)法機關處理;對違反規(guī)定作出的干部任用決定,一律宣布無效,按干部管理權限予以糾正;對說情、打招呼和私自干預下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一律堅決抵制,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細則》明確要求,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機制,對不按照程序和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失誤失察的,嚴厲進行追責。
????對“帶病提拔”實行倒查,對提拔任職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者行政撤職以上處分,且其違紀違法問題發(fā)生在提拔任職以前的領導干部,一律對選拔任用過程倒查問責。對擬任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干部檔案審查不實不嚴,違反選拔任用程序的;對反映的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違反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問題不進行調查核實以及核實后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等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追究組織人事部門有關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廉政審查不實不嚴,廉潔情況鑒定弄虛作假的;對發(fā)現(xiàn)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進行調查處理的;對反映擬任人選問題的性質嚴重、線索清楚、內容具體的舉報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核實等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追究紀檢監(jiān)察機關有關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對干部八小時外日常監(jiān)管
????為防止用管脫節(jié)、預警滯后,《細則》提出要從嚴從實教育管理,嚴格要求教育干部,強化預防性提醒教育。
????嚴格執(zhí)行談心談話制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每年與班子成員及下一級黨政主要領導談話不少于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年與分管聯(lián)系部門班子成員談話不少于1次。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對群眾反映的領導干部政治紀律、道德品行、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為官不為、不敢擔當?shù)确矫娴膯栴},必須進行約談、函詢或誡勉談話。對經提醒、函詢、誡勉仍不改正的,進行調離崗位、調整職務、降職、免職等組織處理。嚴格開展定期分析研判工作,組織(人事)部門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干部監(jiān)督管理工作分析研判。
????加強對“一把手”的從嚴監(jiān)管,黨政主要領導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研究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時要末位表態(tài),對“一把手”一個任期內至少進行1次經濟責任審計和進行1次選人用人專項檢查。
????加強對干部八小時外的日常監(jiān)管,注重對干部業(yè)余情況的了解,嚴肅查處大吃大喝、參與賭博、涉黃涉毒涉黑和包養(yǎng)情人、與人通奸等行為。
????及時調整不勝任現(xiàn)職干部,凡出現(xiàn)缺乏政治定力造成惡劣影響、業(yè)績考核連續(xù)兩年落后、不敢擔當釀成嚴重后果、“四風”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等情形,以及對個人品德不適宜擔任現(xiàn)職的干部、工作能力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干部、不能勤勉履責的干部、不遵守廉政規(guī)定的干部,將視情節(jié)給予免職、責令辭職、降職和崗位調整。
????對九種情形給予嚴肅問責處理
????為防止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細則》要求,要從嚴從實規(guī)范約束,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六個嚴禁”,即嚴禁違規(guī)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嚴禁違規(guī)插手土地征用、嚴禁違規(guī)插手礦產資源開發(fā)利用、嚴禁違規(guī)使用扶貧救災和社保資金、嚴禁收受“紅包”、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
????《細則》還提出要從嚴從實問責處理,正風肅紀,大力整治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堅決防止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并明確了九種情形將給予嚴肅問責。包括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省委實施辦法和市委實施細則,對黨不忠誠、個人不干凈、工作不擔當,造成惡劣影響的;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致使發(fā)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xù)發(fā)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濫用職權,強令、授意實施違法行政行為,或者不作為,引發(fā)重大群體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對重大群體性、突發(fā)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tài)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落實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不到位,對班子成員或者下屬疏于管理監(jiān)督,致使連續(xù)或多次出現(xiàn)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嚴重違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導致用人失察、失誤,造成惡劣影響的;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其他給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等失職行為的。(昆明日報 記者賈獻培 首席記者傅碧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