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四川省遂寧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獲悉,自今年9月1日起,遂寧所有學校(含托幼機構(gòu))食堂將嚴格實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陪餐制度,讓學生吃得更安全?!芭悴椭啤币髮W校食堂每餐必須指定一名校領導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陪同學生在食堂用餐。(《四川日報》7月15日)
????校領導“陪餐制”的安全保障用意及其背后的邏輯,當然顯而易見。也即,試圖通過“陪餐”、“同吃”的方式,讓校領導與學生在食品安全問題上成為“同一根繩上的螞蚱”。這樣一來,校領導即便只是為了讓自己吃得安全,也不得不更加重視學生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而實現(xiàn)“讓學生吃得更安全”。這樣的“陪餐”邏輯無疑用心良苦,也很有道理,但盡管如此,筆者對“陪餐制”還是深感懷疑。
????首先,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消解下,校領導“陪餐制”邏輯、理論上的食品安全保障效果,是否會被打折扣,甚至淪為一種形式主義?在這里不能不提到,前些年在煤礦安全領域曾被普遍要求施行的、與“陪餐制”邏輯十分相似的“礦領導與礦工同下井”制度。而在實踐中,這一“礦領導同下井”制度事實上并沒有得到充分落實。據(jù)此前媒體報道,在一些煤礦,雖然礦長也會下井,但“一般不會與工人們同時升井”、“也不會一直待在危險最大的工作面”,甚至為了應付“礦領導同下井”制度,一些地方煤礦“突擊提拔一批礦長助理專門頂替領導下井”。
????有這樣的前車之鑒,與“礦領導同下井”邏輯雷同的校領導“陪餐制”,是否會重蹈前者的覆轍,顯然不能不讓人擔心,比如,校領導“陪餐”,是否也會像“同下井”的礦領導一樣,只不過是敷衍性質(zhì)的應景點卯,或者打著“陪餐”的旗號在一旁“吃小灶”?再如,為了“陪餐制”,一些學校是否也會像某些煤礦那樣“突擊提拔一批校長助理”?
????更重要的是,無論是校領導“陪餐制”還是“礦領導同下井”制度,貫穿其中的深層次治理思路,實際上都是一種強化(領導)權(quán)力本位,而非真正凸顯(學生、工人)權(quán)利本位的思路——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或礦工的安全,反而必須更加突出領導權(quán)力的重要性,只能依靠領導的“感同身受”,才能讓學生或工人的權(quán)利跟著領導的權(quán)力“沾光”。無論是從強化對權(quán)力的制約監(jiān)督,還是從更充分保障公民權(quán)利的角度,這種過分凸顯依賴領導權(quán)力的治理思路,顯然未必行得通。
????而真正更合理、可行的思路只能是,通過強化公民權(quán)利來制約領導權(quán)力,比如以學生、家長的權(quán)利來制約學校領導權(quán)力??梢酝ㄟ^“完善學校內(nèi)部治理結(jié)構(gòu)”等深化改革措施,充分保障學生和家長對包括食品安全在內(nèi)的校園公共事務的知情權(quán)、表達權(quán)、參與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將校領導的權(quán)力充分置于陽光下運行、“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這樣一來,在強有力的監(jiān)督體系的約束下,不僅有利于校領導“陪餐制”不折不扣地落實,而且,是否必須施行簡單機械的“陪餐制”也將變得不再重要,即便沒有“陪餐制”,校領導同樣也不敢、不能對校園食品安全掉以輕心,只能竭盡全力“讓學生吃得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