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領導接聽市長熱線電話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現將2016年7月25日趙學農副市長接聽群眾來電的辦理情況公示如下:
1.反映人 李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富民縣永定街道辦大營村委會大營村的村民,近3年來,很多村民私自在大營后山上毀林開荒,嚴重破壞了山上的植被。
辦理結果 經富民縣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經查,大營村共有農戶750戶,總人口2298人,有部分農戶有自留山證。2009年以來,由于土地被征用,擁有自留山證的失地農民在自留山范圍內種植核桃、板栗、桃樹等經濟樹種,為了管理好經濟樹種,有的村民將自留山內原種植的圣誕樹、桉樹、云南松等樹種采取蠶食的方式逐步伐除,有部分沒有自留山證的農戶也參與其中。下步,富民縣政府將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對涉及毀壞林木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
答復情況:已答復李先生。
2.反映人 郭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盤龍區(qū)俊發(fā)盛唐城小區(qū)的住戶,我們小區(qū)中間有一棟樓每天通宵施工,噪音擾民嚴重。
辦理結果 經盤龍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盛唐城小區(qū)施工工地位于云波小區(qū)旁波羅村,項目名稱為“盛唐城C1、C2、F1地塊建設”項目,由云南凱華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fā),項目分三期建設,現已完成F1地塊工程量的百分之九十,總開發(fā)建設量的百分之六十。該工地已經辦理了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xù),批復號:昆環(huán)保復〔2012〕第539號。投訴主體為該工地28棟,由泰宏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負責建設,主要施工設備:塔吊11臺,汽車混凝土輸送泵1臺。該工地靠近24、25、26、27、29棟住戶?,F場檢查時,該項目28棟正在進行主體澆灌,在施工過程中運輸車輛、輸送泵等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對周邊居民造成一定影響?,F場要求:(1)項目的建設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昆明市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晝間12:00-14:00,夜間22:00-06:00進行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yè)。如屬于特殊工藝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的,需連續(xù)施工作業(yè)的必須到盤龍區(qū)環(huán)境保護局進行備案,并提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公告周邊居民;(2)做到文明施工,加強內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最大程度地減少擾民現象的發(fā)生;(3)加強灑水降塵,避免揚塵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
答復情況:已答復郭先生。
3.反映人 劉女士
反映內容 我是西山區(qū)前衛(wèi)西路與河宏路交叉口世紀半島橄欖谷小區(qū)的住戶,每天8:00至19:00都有攤販在小區(qū)2號門口占道經營,不僅影響市民出行,且影響周邊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此情況已經存在三個月了,向城管部門反映后,城管人員到現場后攤販就跑了,城管一走攤販又回來了。
辦理結果 經西山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前衛(wèi)街道辦事處城管大隊立即安排城管執(zhí)法人員,對世紀半島橄欖谷小區(qū)附近的占道經營進行了綜合整治。由于流動商販和城管執(zhí)法人員打游擊,城管隊員一到附近,占道的攤販就一哄而散,城管人員一走,占道現象又死灰復燃,為此,城管大隊已經安排執(zhí)法人員進行輪休、錯峰上班,實行兩班倒,不斷加大該路段的巡查力度,還居民一個良好的生活環(huán)境。
答復情況:已答復劉女士。
4.反映人 馬先生
反映內容 我提兩點建議:(1)在忠愛坊一公里半徑內建立嚴管街;(2)在昆華醫(yī)院與崇仁街建設人行天橋;(3)在昆明市區(qū)最難停車的地方建立立體停車場。
辦理結果 經五華區(qū)政府、市交通運輸局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1)關于建議在忠愛坊一公里半徑內建立嚴管街問題:五華區(qū)綜執(zhí)局護國街道執(zhí)法中隊已于2014年11月底成立了步行街分隊,有80多人組成,至今附近一公里半徑范圍都是嚴管街的范疇。
(2)關于建議在昆華醫(yī)院與崇仁街建設人行天橋問題:從昆明市城市景觀考慮,近兩年已逐步不再采用人行天橋,大多采用道路下穿工程;在工程可行性方面,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從具體的設置地點、人流、車流、投資等方面綜合考慮。 解決好行人的交通問題,宜從不同角度多管齊下,應從城市綜合管理、道路交通斷面優(yōu)化、交通組織與管理、引導市民采用安全文明的出行方式等多個方面努力。新建一個構筑物(人行天橋)并非為最佳舉措,建人行天橋將極大地破壞城市景觀、限制城市發(fā)展空間(城市商業(yè)區(qū)附近影響更大)。從此方面考慮,不適宜建人行天橋。
(3) 關于建議在昆明市區(qū)最難停車的地方建立立體停車場問題:為加快推進我市公共停車場建設,2015年12月18日市政府出臺了《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昆政發(fā)〔2015〕5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停車場的投資建設運營。按照市政府及《實施意見》的要求,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委托市城市交通研究所開展全市停車設施調查工作,并編制我市公共停車場建設專項規(guī)劃。目前外業(yè)工作已完成,正在編制規(guī)劃文本。待通過市規(guī)委會審批后,擬定年度建設計劃,逐年實施,以緩解停車難問題。
答復情況:多次撥打馬先生所留電話,均無人接聽。
5.反映人 王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官渡區(qū)廣福路新螺螄灣一期的商戶,長期以來,市場管理方在一期A區(qū)至G區(qū)的消防通道上違法搭建鋪面,導致消防通道被堵,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也影響市場形象。另外,新螺螄灣市場管理方目前還在新螺螄灣一期6樓樓頂上違法搭建商鋪。
辦理結果 經官渡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1)關于在消防通道上違法搭建鋪面問題: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管理委員會于2016年1月5日發(fā)現該情況后就立即約談了中豪公司相關負責人,明確要求中豪公司在提供搭建臨時商鋪的合法手續(xù)前必須立即停止建設。同時管委會還請矣六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負責核實情況,并由該所負責向市消防支隊匯報,共同協調處理。
1月15日組織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螺螄灣國際商貿城違法建設相關工作,并于次日組織螺螄灣城管中隊對一期市場內的搭建物進行了查處整治。向市場管理方下發(fā)了《詢問調查通知書》和《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2月1日下發(fā)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管理委員會一是要求螺螄灣城管中隊嚴守市場內建設工地,確保其處于停工狀態(tài);二是再次約談了中豪公司主要負責人,實地察看了一期市場內搭建情況。明令要求中豪公司立即停工,同時完善相關手續(xù)。
2月14日,市消防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對昆明中豪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達停止施工并處叁萬元罰款的處罰,同時責令其完善相關上報手續(xù)。
3月11日,市消防支隊再次到中豪市場管理一公司召開會議,對中豪公司在一期市場一樓搭建臨時商鋪一事提出了明確的處理意見:經市消防支隊組織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市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要求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市場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將搭建的商鋪根據經營需要變更使用功能,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要求市場立即將遷移至二層的應急開啟裝置恢復至一層消防通道,確保消防安全。
目前,中豪公司已按要求停止了續(xù)建行為。對于市消防支隊的處理意見,中豪公司表示:將按照市消防支隊的處理情況進行整改,并完善相關手續(xù)。
?。?)關于在一期6樓樓頂上違法搭建商鋪問題:2016年“五一”節(jié)安全生產巡查檢查中,螺螄灣管委會發(fā)現一期市場六樓樓頂存在私搭亂建現象。為此,螺螄灣管委會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螺螄灣城管中隊長立即趕到現場制止了違法搭建行為,并要求城管中隊依法查處。
2016年5月31日,螺螄灣城管中隊對一期6樓樓頂上違章搭建商鋪進行了查處。并于當日對其當事人下發(fā)了《詢問調查通知書》(官綜詢字(2016)NO 0008171號)、《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官綜停字(2016)NO 3006510號)、《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官綜限字(2016)NO 0006892號),并且做了詳細的《詢問筆錄》?,F該違章建筑已停止違法建設行為。
下步,螺螄灣管委會將繼續(xù)關注后續(xù)工作進展及落實情況,并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答復情況:多次撥打王先生所留電話,該電話已停機。
6.反映人 羅女士
反映內容 我是五華區(qū)普吉街道辦事處小普吉村342號的村民,我家的房頂上一直都架設著10千伏的高壓線,2007年昆明供電局就通知我此房屋不能出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需要盡快拆除。今年5月份村小組在村里粘貼通知,告知村民危房需要拆除,我就向村小組反映了我家房屋的情況,有工作人員到我家拍照采證,但事后就再也沒有工作人員聯系我處理后續(xù)情況。
辦理結果 經五華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普吉街道辦事處在了解該居民實際困難后,立即安排街道安監(jiān)部門前往實地進行認真察看,經察看,辦事處認為其房屋上方高壓線如要遷改,成本費用極高,因此不具備可操作性。街道安監(jiān)部門已向小普吉居民小組下發(fā)了相關處理意見,要求社區(qū)、居民小組認真研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該居民的居住問題。目前社區(qū)、居民小組正在積極想辦法處置中。
答復情況:已答復羅女士。
7.反映人 管先生
反映內容 18年來,針對滇池水體污染我做了很多研究,現在我的16個專門針對滇池水體污染的專利正在申請中(其中8個發(fā)明專利,8個適用新型專利),政府采用我的技術能讓滇池水在3年內變清見底。
辦理結果 經市滇池管理局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2016年7月27日,市滇池管理局生態(tài)研究所技術人員與反映人管先生進行了座談。管先生對滇池北部、濕地及全湖水動力提出實施意見和方法,提出分割推流置換、濕地水動力解決及外海循環(huán)的想法、藍藻及底泥收集處理干化裝置設備。鑒于目前未有成型產品,需對研發(fā)試驗設備進行設計和測試。需對滇池水體自身的水動力及人工循環(huán)的建設成本、運行成本及所產生的綜合效益進行測算,評估方法的可行性。
同時,滇池是昆明市的飲用水備用水源,直接在水體投放絮凝劑,要充分考慮、實驗并論證其可能的環(huán)境安全問題。
綜上所述,建議反映人在充分了解滇池水質、水動力、水華生長機理及項目建設、運營成本、效益等因素的前提下,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的方案。
答復情況:已答復管先生。
8.反映人 姚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尋甸縣民政局的職工(主任科員),2004年為響應機構改革的號召提前退休(工齡為32年)。按照中央的文件規(guī)定,工齡年滿十五年可以將職務調整為副處級,但是當地政府部門一直沒有為我調整職務,說政策是針對在職人員。
辦理結果 經尋甸縣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經調查核實,根據《中共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委辦公室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尋辦發(fā)〔2015〕8號)規(guī)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實施范圍為:“縣屬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和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了公務員登記備案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人員”,由于姚先生提前退休,屬于在編不在職,因此不符合晉升范圍。
答復情況:已答復姚先生。
9.反映人 匿名
反映內容 我是度假區(qū)前興路延長線昆一中度假區(qū)分校金岸中學高一新生的學生家長,該學校核定的學費收取標準是1.2萬元,但現在學校要求交納2.4萬元和3萬元不等的學費,對此,很多家長表示不理解不認可,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無果,他們要求先交費才能夠辦理后續(xù)的錄取問題。此外,該學校小學沒有合法手續(xù)。
辦理結果 經市教育局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經查,楊先生反映的兩個問題基本屬實。市教育局根據楊先生反映問題的核查情況進行專題研究,責成學校進行整改。經學校與合作方溝通協調后決定:
第一,2016年通過志愿填報錄取的普高學生的收費按照學校公布的標準執(zhí)行。
第二,因該校沒有開辦小學的辦學許可,對學校招收的小一學生由度假區(qū)責成學校做好學生家長的說明解釋工作,符合度假區(qū)招生條件的,由度假區(qū)安排就讀。
同時,市教育局要求度假區(qū)教育局加強指導,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的招生辦學行為,指導學校規(guī)范有序地開展今年的招生工作。
答復情況:已答復反映人。
10.反映人 張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西山區(qū)西園路船房新村的住戶,從6月份開始,每天從早9:00至晚10:00左右,有很多小商販在船房新村小河邊占道經營,導致附近行人通行非常不方便。
辦理結果 經西山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接到反映情況后,福海街道辦事處城管執(zhí)法中隊立即聯合船房社區(qū)到現場進行查處,清理整頓了船房新村小河邊占道經營的攤點,并對占道經營者進行宣傳教育。下步,福海街道辦事處將加派執(zhí)法人員對該路段加強巡查與監(jiān)管。
答復情況:已答復張先生。
11.反映人 李先生
反映內容 2014年趙某某因考試作弊違規(guī)被公示,公示3年內不得參加考試,但該人2015年和2016年都參加了考試,并且去年還進入了面試,2016年7月9日昆明市文化廣電體育局進行招聘,該人又通過了筆試,現在處于公示階段。
辦理結果 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被舉報人趙某某,于2014年報考了昆明市體育學校的公開招聘崗位,在筆試中因作弊被取消了當年的考試資格。之后,趙某某又于2015報考了昆明市體育學校的公開招聘崗位,參加了筆試,在資格復審中,工作人員發(fā)現其在2014年參加昆明市文化廣電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中作弊的事實。
根據《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和《昆明市文廣電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第七條“招聘紀律”第二款“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的“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的相關規(guī)定。2015年7月27日,市文化廣電體育局已經通知昆明市體育學校告知趙某某本人,因其在2014年考試中的考試作弊行為,取消了2015年的考試資格,不得參加2015年的面試。
2016年趙某某再次報名參加了昆明市體育學校的公開招聘,通過筆試并且進入面試,現已進入公示階段。根據上述相關規(guī)定,趙某某之前考試作弊行為已滿兩年,可以進入面試階段。
答復情況:已答復李先生。
12.反映人 唐先生
反映內容 今年,穿金路碧澄心嶼小區(qū)A棟3單元102室住戶私搭亂建,將違法建筑搭在天然氣主管道上,存在嚴重火災隱患。
辦理結果 經盤龍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經查,碧澄心嶼小區(qū)A棟3單元102室戶主譚某某于2010年3月12日未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便將二樓面積約15平方米的陽臺用鋼架玻璃封閉,作為防塵隔音之用。同時將穿過陽臺進入廚房的一小段燃氣管道封閉后擱置雜物,金辰中隊勘查現場后,認定該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及《昆明市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guī)。為此,金辰執(zhí)法中隊已依法向譚某某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F譚某某已自行拆除了燃氣管道上的覆蓋物。因當事人的老公不在家,譚某某稍后拆除玻璃房。
鑒于安全隱患已排除,下步金辰中隊將繼續(xù)跟蹤督促當事人盡快拆除簡易玻璃房,逾期不拆除,金辰中隊將報上級批準凍結房產。
答復情況:已答復唐先生。
13.反映人 楊先生
反映內容 西山區(qū)河宏路強林加油站設有天然氣填充裝置,近三個月來,每天凌晨2:00-3:00、5:00-6:00,該填充裝置會產生巨大響聲,噪音嚴重擾民。
辦理結果 經西山區(qū)政府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反映人楊先生投訴的加油站為昆明華潤車用燃氣有限公司(大商匯加氣站),位于前興路南市區(qū)公交車場對面。建設時間:老設備建于 2013 年 5月(橇裝式液壓加氣站),新設備建于2015年10月20日(新設備投入運營后老設備搬離現址)。項目占地面積180m2,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8萬元?,F有員工12人。主要設備有:儲液罐1個(60m3,約24噸)、儲氣罐6個(10m3)、汽化器3個、低溫柱塞泵 2臺、加氣機2臺、加液機1臺(未使用)。每天售氣量為6800m3。
該項目于201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按規(guī)定辦理環(huán)保審批手續(x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西山區(qū)環(huán)保局已進行立案,現正在按法律法規(guī)程序進行查處。
答復情況:已答復楊先生。
14.反映人 徐先生
反映內容 我是倘甸和轎子山兩區(qū)管委會金源鄉(xiāng)妥托村委會大皮坡村的村民,2015年我們給村委會提交了危房改造的補助申請,近期到村委會查詢報名名單時,發(fā)現部分住戶報名后卻沒有在名單目錄內。
辦理結果 經倘甸和轎子山兩區(qū)管委會調查處理,回復如下:
根據相關政策,本次危房改造補助申報政策,優(yōu)先安排在建檔立卡中符合相關政策的農戶。經查,反映人徐先生家中有一輛轎車,根據“四有”條件限制,徐先生不符合納入建檔立卡戶,故不得享受建檔立卡戶中的相關政策。
答復情況:已答復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