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昆明日報 記者廖興陽)日前,昆明市商務局發(fā)布“《昆明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試行)修改意見建議的公告”(下稱《管理辦法》)顯示,昆明市將對活禽交易和宰殺實行分區(qū)域分類管理,特定區(qū)域將禁止設立活禽交易市場,不得開展活禽交易和宰殺活動。旨在預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發(fā)生和傳播,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管理辦法》中禁止活禽交易的特定區(qū)域包括五華區(qū)、盤龍區(qū)、官渡區(qū)、西山區(qū)、呈貢核心區(qū)、高新區(qū)、經開區(qū)、滇池旅游度假區(qū)。禁止交易的活禽包括供食用的雞、鴨、鵝、肉鴿、鵪鶉和人工馴養(yǎng)繁殖的野生禽類。屆時,在上述區(qū)域中的專業(yè)活禽批發(fā)市場和活禽零售市場,包括專業(yè)活禽零售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的活禽交易區(qū)以及活禽零售商店均不得進行活禽交易和宰殺,而是推行集中屠宰,冰鮮上市。
????對上述區(qū)域已合法設立的活禽交易市場,將依法予以關閉,經評估后給予補償,并引導活禽交易市場轉型經營冰鮮禽類產品;對無合法手續(xù)設立的活禽交易市場,則依法取締。在昆明市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活動以外的區(qū)域(安寧市、晉寧區(qū)、富民縣、宜良縣、石林縣、東川區(qū)、祿勸縣、尋甸縣、嵩明縣、空港經濟區(qū)、倘甸“兩區(qū)”、陽宗海),可以規(guī)劃設立活禽交易市場和活禽宰殺場所。
????需要提醒的是,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采購活禽在上述區(qū)域內進行飼養(yǎng)、販賣、宰殺或者加工。為了不影響市民生活,將在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等設立冰鮮禽類產品上市的相應管理制度,配備專職人員對進入市場的冰鮮禽類產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經前期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和專家論證會修改意見,目前《管理辦法》還屬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階段。凡有意見、建議可向市商務局以信函、電子郵件(kmsswj509@126.com)、傳真(0871-63189690)方式反饋。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