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江楓 日前,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的通知》,決定分階段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全面下放到全省各高校,第一階段先下放至61所高校。
????此前,我省具備教授評審權的高校有2所,具備副教授評審權的高校有11所,具備講師評審權的有38所。
????本次下放,在原已下放13所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的基礎上,下放61所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其中云南師范大學等11所高校下放教授評審權,云南開放大學等38所高校下放副教授評審權,滇西應用技術大學等12所高校下放講師評審權。今后,將根據(jù)各高校職稱評審工作開展情況,繼續(xù)下放,直至將評審權完全下放至各高校。
????此次評審權的下放,突出了幾個原則,首先是充分放權,自主評價。下放意在發(fā)揮高校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確保高校選人、育人和用人的自主權落到實處,各高校可在崗位結(jié)構比例內(nèi),自主組織職稱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用。下放教師系列相應職稱評審權的高校,可同時評審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和實驗技術系列的同層級職稱,評定的學科范圍包括上述系列所涉及的全部學科。
????其次是有序推進,合理下放。根據(jù)各高校目前具備的評審權限和條件,對已具有副教授評審權的高校下放教授評審權,已具有講師評審權的下放副教授評審權,尚未具有講師評審權的下放講師評審權。條件暫不具備、尚不能獨立組織評審的高校,可采取聯(lián)合評審或委托評審的方式組織開展職稱評審。
????第三是明確權責,加強監(jiān)管。《通知》明確了各高校的職責任務和高校主管部門的職能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將根據(jù)國家和我省職稱管理工作的相關規(guī)定,對評審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巡查和復核,發(fā)現(xiàn)違反評審工作紀律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zhì)量的高校,暫停其評審工作,責令限期整改直至收回評審權。
????據(jù)介紹,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是深化高等教育領域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此舉將更加突出高校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讓職稱評價制度在高校人才隊伍建設重大揮較好的導向和激勵作用,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yè)全面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