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江楓 昆明市消費者協(xié)會近日發(fā)布旅游購物提示,呼吁旅游者理性消費。其中稱,國慶長假將至,外出旅游成為不少人的假期首選,而購物往往是旅游中不可或缺的消費,旅游購物要學會識別商家虛假宣傳套路,警惕促銷貓膩,防止返款及回扣行為,抵制商家霸王條款,警惕貴重物品不貴重,并當心發(fā)票與營業(yè)執(zhí)照不符,理性消費,主動維權。
提示全文如下:
旅游購物要學會識別“套路”理性消費
國慶長假將至,外出旅游成為不少人的假期首選,購物往往是旅游中不可或缺的消費。為幫助廣大消費者在旅游購物中擦亮眼睛,理性消費,快樂購物,讓購物成為旅途美好回憶的一部分,昆明市消費者協(xié)會提示廣大消費者:旅游購物要學會識別商家套路,理性消費,主動維權。
一要識別商家虛假宣傳套路。有的商家打著“富二代”、“老板的親戚、子女”、或者“老鄉(xiāng)”等幌子,明明所售商品價格虛高,卻自稱可以“做主”進行優(yōu)惠,一方面夸大宣傳商品,一方面大打所謂“折扣”推銷給消費者,有的消費者信以為真,購買后卻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消費者在購物時一定要學會識別這類推銷套路,對比市場價格,不要被虛假折扣迷惑,以免吃虧上當。
二要警惕商家促銷貓膩。有的不良商家以“抽獎100%中獎” 、“贈券”、“限時打折”、“返現(xiàn)金”等促銷形式,吸引消費者購買其商品,但仔細了解其促銷規(guī)則,會發(fā)現(xiàn)往往“羊毛出在羊身上”,讓消費者遭受損失。遇到促銷活動,消費者應多觀察多了解,謹防所謂“促銷”活動暗藏貓膩套路。
三要防止返款及回扣行為。這類問題主要發(fā)生在跟隨導游進店購物的消費當中。消費者所購商品的背后,可能存在著商家對導游的各種“返款”和“回扣”,這種行為的發(fā)生,一是商品價格或者質量可能存在“水分”,讓消費者利益受損,此外也助長了旅游行業(yè)中的不良風氣,消費者應防止和抵制。
四要抵制商家的霸王條款。有的購物場所店堂內、購物憑證上,會出現(xiàn)商家宣傳的“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本店概不負責”、“限制最低消費”等內容,這些內容都屬于無效的“霸王條款”,消費者進店消費遇到商家此類要求,應當堅決予以抵制。
五要警惕貴重物品“不貴重”。消費者旅游過程中,要慎重購買珠寶玉器、金銀首飾、名貴藥材等貴重物品。如果實在需要購買,最好事先了解掌握一定的鑒別知識,付款時應注意核對貨品是否與宣傳一致,同時應查看貨品本身,確保物有所值、完好無損。并向商家索要質量保證書、保修憑證、合格證書(即鑒定證書)、購物發(fā)票或收據(jù),以備日后維權之需。
六要當心發(fā)票與營業(yè)執(zhí)照不符。消費者旅游購物時應向商家索要購物憑證或發(fā)票,同時要注意核對發(fā)票上的銷售單位名稱或購物憑證上的公章名稱是否與購物場所門頭或懸掛在店內的營業(yè)執(zhí)照上一致,核對無誤后留存作為事后維權的憑證。
七要理性購物避免沖動。消費者在旅行過程中,應理性選擇、合理消費,切莫盲目購物。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考慮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避免沖動消費。
消費者在旅游購物中遇到消費糾紛,應留存好有關憑證,及時撥打12315投訴電話,或向相關部門投訴或舉報,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昆明市消費者協(xié)會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