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徐毅杰 9月30日上午,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yīng)用新聞發(fā)布會在昆明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2018年云南省將重點圍繞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紅河等5個州市,推廣5萬輛新能源汽車、新增公共充電樁1.5萬個。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將占全省汽車總量的1%,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云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陳云生介紹,為達到這一目標(biāo),省財政將按照中央財政同期補貼標(biāo)準(zhǔn),對省內(nèi)上牌的新能源汽車配套補貼25%,州市財政再配套補貼25%,同時全面落實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和車船使用稅的扶持政策。此外還將實施交通高峰期允許使用公交車道、2020年底前國有資本管理的停車場2小時內(nèi)免費停車等多項優(yōu)惠政策。
此次面向全省推廣5萬輛新能源汽車,重點圍繞私人購車、政府采購、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包括郵政)以及旅游等領(lǐng)域,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紅河等滇中城市群和重點旅游城市及景區(qū)開展。
在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同時,按照“站樁先行、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chǔ)設(shè)施便利化。據(jù)初步統(tǒng)計,截至2017年底全省建成在運的公用充電樁約4100個。按照計劃,2018年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紅河等5個州市要新增公共充電樁1.5萬個,集中式充電站140座以上。
同時,將全面推進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等的電動化,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紅河等4個州市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