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的黑臭水體整治督查中,臟臭的小河溝還“健在”;近日,巡查組專家要根據全國黑臭水體在冊名單檢查整治情況時卻發(fā)現,小溝“消失”了,經當地人介紹和巡查組定位才知道是被用土填埋了……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石家莊裕華區(qū)800米長、不足7米寬的南位排水溝的“河轉路”,令京津冀巡查組“左右為難”。
《新京報》評論:當地有關部門解釋稱,已經給當地建了污水管,雨水管也正在建設中,南位排水溝過去的行洪功能已經沒有了,加之其沒有自然來水,如果還作為地表河保留,說不定哪天又成了納污溝,有重返黑臭水體的風險,因此就采取了填埋這一看似“一勞永逸”的做法。但該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一方面,雖然當地填埋前進行了必要的清污處理,并修建了配套的污水收集管道,但據媒體調查,該工程并未將附近所有住戶的排水全部納入。也就是說,原有臭黑水溝被填埋了,可污染源并未得到徹底解決。僅僅填埋了事,“頭疼醫(yī)頭”的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填埋超出了治理規(guī)范要求,屬于當地相關部門自創(chuàng)的“土辦法”,也容易破壞水體生態(tài)平衡。正如專家所言,“整治過程中需要考慮的是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系統(tǒng)性,不能頭疼醫(yī)頭?!?/p>
如果隨意打開“例外”的口子,很可能助長治理過程中的變通之風,削弱治理嚴肅性。事實上,據巡查組透露,目前僅石家莊就出現了3處填埋現象,其他城市也有類似情況。這顯然背離了“只為消滅黑臭,而非消滅水體”的整治要求。由是言之,不能低估類似填埋式治理“創(chuàng)新”背后的失范風險。對于有些確屬特殊情況的臭黑水體,如一些規(guī)模不大、功能不強的臭水溝,從治理成本和治本的角度看,當然可以有因地制宜的治理策略。但前提應該是,通過督查部門的全面科學評估,并做好相應的配套建設。如果原有水體功能沒有科學的替代方案,又在未經第三方專業(yè)評估、批準的情況下就“先填后奏”,無疑容易助長急功近利的治理之風,本質上還是屬于偷懶和亂作為。(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