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浙江省金華市一對夫妻將警犬當成流浪狗帶走救助后,二人因涉嫌盜竊警犬被刑事立案,目前正處于取保候審階段。10月27日晚,浙江省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這對夫妻知道該犬系名貴犬種德國牧羊犬,通報還稱,針對該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分局督察部門已開展調查。
夫妻帶走警犬的行為,究竟是好心救助還是故意盜竊,目前還難以判斷。一方面,夫妻二人呼吁公開認定其偷狗的監(jiān)控視頻,另一方面警方遲遲拿不出有力證據,每次回應都不能定紛止爭。從網絡輿情看,網友的意見更傾向于夫妻救助的說法,對當地警方通報持懷疑態(tài)度。
夫妻二人能贏得同情,有以下幾點證據支撐:一是他們之前有過救助流浪小動物的善行,這一點不難查實;二是該警犬處于“散放”“放風”等脫離有效管理的狀態(tài),警方也承認警犬管理方面有問題;三是該犬項圈上無相關信息,即使夫妻二人知道該犬是名貴犬種,常理看沒有偷狗動機,也說明不了其存在盜竊嫌疑;此外,據報道,這條警犬已不是第一次“惹事”,今年5月,它就被“偷”過一次,有一對父子為此被處以刑事處罰。更令人瞠目的是,就在這對夫妻做完第二份筆錄從派出所出來,又看見這條警犬在相同的地點翻食垃圾。
令人想不通的是:一條“名貴犬種”的警犬何以淪落到屢屢在街頭翻食垃圾的地步?訓練有素的警犬怎么會輕而易舉就能被人“偷”走?警方管理存在漏洞,不該承擔警犬丟失的相關責任嗎?
無論在情理上還是法理上,夫妻二人的行為應該都談不上盜竊。退一步講,即使夫妻二人的行為涉嫌非法侵占,作為受害者的警方也應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而不能立案偵查。此事已進入刑事偵查環(huán)節(jié),作為利害相關人和具體辦案單位,涉事派出所已涉嫌程序違法。
因為街頭救助流浪狗,一對父子被刑事處罰,一對夫妻被刑事立案,這種獲罪的風險是最令人細思極恐的地方。但愿該案能經得起種種追問,讓公眾看到公平和正義。(光明網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