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路上,不小心發(fā)生點小刮擦碰撞,對于老司機們來說是件很正常的事,但對于暫住在云南省昭通市魯?shù)榭h的盤某來說,開車刮到村民家的后陽臺,竟成為困擾自己的噩夢,屋主竟然要求賠3萬元。無奈之下,盤某只能求助警方,魯?shù)榫窖杆俪鼍?查明真相,將行為人依法拘留,當?shù)卮迕衽氖址Q快。
10月23日8時許,盤某開一輛小卡車去茨院村賣鋼筋。返程途中,經(jīng)過村民馬某權家房屋背后時,車上的鋼管架刮到了馬某權家房屋后陽臺的轉角處,墻體上的灰漿被刮落。馬某權及其他人員仔細查看墻體發(fā)現(xiàn)無任何裂痕,卻要求盤某賠償3萬元了結此事。
經(jīng)茨院村委會調解,馬某權表示要對方賠償2萬元錢,并威脅盤某稱,如果不賠償就要讓其將自家的房子挖了重新修一棟,揚言要讓盤某在茨院街上不能安穩(wěn)地做生意。
10月24日,魯?shù)榭h公安局茨院派出所接到盤某報案,民警到現(xiàn)場勘察發(fā)現(xiàn),如果要修補馬某權房屋刮痕,材料和工時費僅需300元,可馬某權仍然不依不饒。
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馬某權以房屋被刮損為由,對盤某實施敲詐勒索,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情節(jié)較重,公安機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對馬某權處11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10月25日,馬某權被送往魯?shù)榭h拘留所執(zhí)行拘留。(云南網(wǎng) 記者熊強 趙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