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從昆明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發(fā)布的全市第三季度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中得知:三季度,交通工具(含零部件)投訴1072件,居商品類投訴首位,其次是家居用品和食品。投訴熱點集中在車輛事宜、房屋商鋪、餐飲住宿、家居家電、通信服務等方面。
統(tǒng)計
第三季度,12315中心受理投訴舉報咨詢共29580件,其中投訴類7070件、舉報類1182件、咨詢類21328件。投訴類中商品類投訴3452件,占投訴總量的48.83%,服務類投訴3618件,占投訴總量的51.17%。
熱點
消費者投訴集中在車輛事宜、房屋商鋪、餐飲住宿、家居家電、通信服務等方面,占總投訴量的45.13%。
車輛事宜投訴最多(占比17.10%)
問題集中在:消費者交付定/訂金、押金、保證金、續(xù)保押金等費用后,因個人原因、貸款問題、價格高、提不到車、不愿購買保險等原因要求退款未果;車輛在維修和保養(yǎng)過程中出現(xiàn)車輛損壞或使用維修零件質量差要求賠償;消費者購買的車輛在質保期內出現(xiàn)發(fā)動機故障、零部件損壞等質量問題,商家不按合同約定給予維修和更換。
房屋商鋪問題也很明顯
本季度全市受理房屋商鋪投訴540件,反映的問題有:消費者交付定/訂金、押金、預付款購房或租房,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貸款、對房屋不滿意等原因要求退款未果;合同問題(商家不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房、不提供購房合同等);在購房時中介公司額外收取了評估費及擔保費等不合理費用;在租房時商家要求消費者辦理分期貸款還房租、在分期付款時產(chǎn)生額外費用。
餐飲住宿問題也層出不窮
本季度全市受理餐飲住宿投訴487件,位居熱點榜第三。具體問題集中在消費者入住酒店后商家未按承諾時間退房、退房時商家扣除超時費等其他費用;消費者預訂房間因行程改變、個人原因不愿繼續(xù)入住、商家告知無房源或加錢才能入住要求退款未果;消費者就餐時發(fā)現(xiàn)餐點中有蟲子、頭發(fā)、石頭、蒼蠅、玻璃等異物,或就餐后出現(xiàn)嘔吐、腹瀉、頭暈等不良反應。
另外,本季度受理1182件舉報事件,集中在無證無照經(jīng)營、虛假宣傳和假冒偽劣商品方面。(春城晚報 記者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