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記者從云南曲靖市陸良縣人民政府新聞辦獲悉,12月24日14時左右,陸良縣大莫古鎮(zhèn)第一中學203班學生錢某俊在教學樓二樓與同學發(fā)生沖突受傷,學校第一時間將該學生送往鎮(zhèn)衛(wèi)生院,經搶救無效死亡。(12月25日 云南網)
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正當花樣年華的一條生命就此戛然而止。而有關校園暴力的話題,同樣強烈刺激著公眾敏感而脆弱的神經。雖然在案件發(fā)生后,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已經聯(lián)合介入調查,善后工作也在妥善進行中,但如何才能有效遏制校園暴力,還校園一方和諧安寧的凈土,卻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和探討。
學生之間的摩擦與糾紛,通常都是源于一些小口角、小摩擦等瑣事。據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的《校園暴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顯示,涉及故意殺人罪的校園暴力案件中,67.44%是因瑣事而起,21.74%是因感情問題引起,4.65%是為發(fā)泄個人情緒。因雞毛蒜皮的瑣事而引發(fā)故意殺人案件的比例如此之高,其中既有青少年學生“初生牛犢不怕虎”、生命尊嚴意識淡漠的因素,根源卻在于一些青少年學生法制意識淡薄,過于迷信“叢林法則”和“拳頭的力量”。
要想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校園暴力等違法犯罪案件發(fā)生,開展切實有效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一方面,要深入推進法制教育進校園活動,采取知識競賽、案例話劇表演、模擬法庭等學生喜聞樂見的宣教形式,把法制教育融入校園生活的點點滴滴,在潛移默化中引導青少年學生養(yǎng)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另一方面,學校也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規(guī)劃,并針對不同年齡段青少年學生的特點和接受能力,科學設置法制教育的綱目和課程,切實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yǎng)。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校園暴力不僅是一個教育問題或法律問題,還是一個全方位、深層次的社會問題。因此,預防和減少校園暴力等違法犯罪案件發(fā)生,不僅只是學校的責任,更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這就需要從綜合治理的層面入手,努力推動形成政府、學校、社會、家長共同參與、多方協(xié)作、齊抓共管的大格局,齊心協(xié)力維護校園的安全。一句話,只有把法制的光芒照進孩子們的心田,讓他們徹底遠離校園暴力,才能還校園一方和諧安寧的凈土,才能讓校園成為家長放心、孩子安心的樂園。(云南網 評論員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