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婦聯(lián)獲悉,我省出臺《云南省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大反家暴工作的干預力度,為家暴受害者撐起一把強有力的“保護傘”。
2018年12月24日,云南省婦聯(lián)、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出臺了《云南省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成為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出臺家庭暴力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的省份。這也是繼2016年省婦聯(lián)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聯(lián)合發(fā)布《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實施辦法》和《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之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又一重要舉措。
該實施辦法的出臺,為相關責任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報告家庭暴力提供了依據(jù),對預防和及時制止家庭暴力,切實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將起到重要作用。該實施辦法從細化法律中的相關制度規(guī)定出發(fā),對強制報告的責任主體、適用范圍等進行界定,對公安機關接處警、家暴案件的處理措施等加以確定,使強制報告責任主體的報告行為及相關部門的執(zhí)行行為具體而明確,讓法律規(guī)定更具可操作性。
該實施辦法的亮點有:一是將性暴力、疏忽或照料不周、遺棄、虐待、強迫婚嫁、強迫或唆使乞討、強迫從事危險性特技表演、強迫吸毒、販毒、偷盜等違法犯罪行為納入強制報告的范圍。二是將進行家庭暴力危險性評估和對于事后報警展開入戶調查納入公安機關接處警操作規(guī)范。三是明確由婦聯(lián)組織協(xié)調相關部門及專業(yè)機構對嚴重家暴案件進行商討,做出處理決定。(云南日報 記者李翕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