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有網(wǎng)友拍到一輛四川牌照的轎車在洱海邊洗車、洗衣服,引發(fā)社會關注。8日,大理市洱海保護管理局根據(jù)《洱海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張某某處以2000元的罰款。
《新京報》評論:被破壞的豈止是風景,更有當?shù)氐沫h(huán)境生態(tài)。洱海不僅是大理知名的景區(qū),還是周邊民眾最重要的飲用水源。早在1994年洱海就被列入國家自然保護區(qū),為治理好洱海的生態(tài),當?shù)卣兔癖姼冻隽撕艽鬆奚?,洱海周邊客棧大批關閉,農(nóng)業(yè)種植受到嚴格控制。可在洱海當?shù)孛癖姟跋癖Wo眼睛一樣保護洱海”的同時,游客在洱海邊洗車、燒烤等污染行為卻防不勝防。
這背后是一些人的陋習與法規(guī)存在沖突。在一些人看來,河邊、湖邊洗個車算事嗎?正是基于此,網(wǎng)上不乏辯護的聲音。有網(wǎng)友就質疑:“如果不是洱海,家門口的河邊燒烤洗車洗衣服并不會有人說沒素質,這個世界怎么了?”
但質疑的人忽視了,假若洱海邊洗車洗衣成為常態(tài),洱海還會是如今的洱海嗎?當生活習慣與法規(guī)相沖突時,習慣必須讓位于法規(guī),而不是一味按習慣行事,不去考慮是否破壞了當?shù)厣鷳B(tài),是否違法。事實上,洱海不僅是大理人的洱海,也是全國民眾的洱海,保護好一顆高原明珠,是每個外來游客的責任。
就此而言,“洱海邊洗車”被罰2000元,一點都不冤,考慮到洱海這座高原湖泊的生態(tài)脆弱性,是否應該罰重點才能起到警示效應,是值得考慮的。因為“洱海邊洗車”總是屢查屢犯,這就說明目前的處罰力度還是有些弱,才起不到“禁止”的效果。(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