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日上午,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和某鵬、趙某云、和某軍、和某全、馬某生等34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強迫交易罪一案,其中被告人肖某偉還涉嫌尋釁滋事罪。
公訴機關(guān)指控:麗江火車東站(貨運站)附近的麗江城郊古城區(qū)金山街道恩烈上村,被告人為壟斷火車東站貨物運輸,組織成立了“恩烈車隊”。2014年由被告人和某軍、和某全、馬某生擔任大車車隊長,被告人和某湖、寸某東擔任小車車隊長,至2016年底,車隊重新選舉被告人和某鵬、趙某云為大車車隊長。
“恩烈車隊”自成立以后,實行統(tǒng)一管理,口頭約定車隊規(guī)章制度,對新加入車隊的車輛收取200元每輛的入會費,約定車輛運輸貨物規(guī)則,逐漸對火車東站的貨物運輸市場形成非法壟斷,使用阻撓、威脅、驅(qū)趕的方式禁止外來車輛到火車東站運輸貨物,迫使貨主無條件接受運輸服務(wù),且車隊運價高于市場運價30%左右,為達到謀取非法所得的目的,車隊對火車東站的貨物運輸市場形成非法壟斷?!岸髁臆囮牎痹邴惤疖嚃|站的貨物運輸中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欺行霸市,危害一方,嚴重擾亂經(jīng)濟、社會秩序,造成較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yīng)予懲處。(春城晚報 記者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