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警自今年1月開始對“非標”電動自行車開始注冊登記工作,現(xiàn)距離4月15日的截止日期越來越近,但仍有還未注冊登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未去辦理手續(xù),交警對上路檢查情況進行再通報,昆明交警部門強調(diào)如還未上牌“非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4月15日交警將嚴格執(zhí)法扣留車輛。



4月2日,記者從昆明交警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和落實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落戶”工作,從4月1日起,昆明交警在對上路未進行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駕駛?cè)碎_出“提示單”警告,提醒和督促車主盡快進行辦理,截至目前,共計發(fā)送“提示單”5400余份。


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將嚴格執(zhí)行“新國標”。屆時,新購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方能辦理注冊登記;未辦理注冊登記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對相關違法行為行為,昆明交警將嚴格查處:
1、駕駛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對于在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現(xiàn)場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一律扣車。


2、駕駛新購買且不在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產(chǎn)品目錄內(nèi)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對于在4月15日后購買的,按照未注冊登記車輛上路行駛處500元罰款,違法一次查處一次。


交警提醒:新購和在用但未辦理過物聯(lián)網(wǎng)防盜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請盡快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4月15日開始,昆明市將不允許生產(chǎn)、銷售、辦理注冊登記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目前,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工作仍在持續(xù)推進中,昆明交警溫馨提示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電動自行車“落戶”截止辦理還有12天,請大家抓緊時間辦理。(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記者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