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楊官榮)5月15日,記者從云南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2018年度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考核結果已出爐,昆明市考核結果為優(yōu)秀等級。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脈、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搖籃,也是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基礎支撐。保護江河湖泊,事關人民福祉,事關民族長遠發(fā)展。從水資源狀況來看,云南省河湖眾多,水系發(fā)達,擁有長江、珠江、紅河、瀾滄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以及滇池、洱海、撫仙湖等九大高原湖泊。
根據(jù)云南對2018年全省16個州(市)、73個州(市)級河(湖)長推行河(湖)長制工作情況進行了年度考核結果顯示,曲靖市、保山市、文山州、昆明市、楚雄州、紅河州、德宏州、大理州、玉溪市、麗江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州、昭通市、臨滄市、怒江州為優(yōu)秀等級,迪慶州為良好等級。
河長制是河湖管理保護的重要制度創(chuàng)新,對云南來說,全面推行河長制意義尤為重大。近年來,云南省河(湖)長制體系不斷完善,河湖保護治理專項行動有序推進,督察督辦工作不斷強化,問題整改有力有效,2018年全省河流265個國控省控斷面總體水質(zhì)良好,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初顯成效。其中,2008年以來,昆明市開始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長責任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4月,《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出臺后,市、縣(市、區(qū))和開發(fā)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級領導全部上陣,分別擔任全市各個重點河湖的市、縣、鄉(xiāng)、村級河長,在體系上形成“四級河長五級治理”,實現(xiàn)了河渠湖庫河長全覆蓋。
同時,昆明市還建立了河(段)長考核評價機制,根據(jù)河(渠)湖庫不同的情況和問題,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并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chǎn)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h級及以上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渠)湖庫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