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快遞包裝開裂少一個芒果,山東48歲女快遞員聶桂英賠償一整箱后仍被4次投訴,并被扣2000元工資,為求原諒甚至向投訴者下跪。事后,接到報警到現(xiàn)場處理的民警,為聶桂英寫了一份證明,并建議快遞公司對這種寧肯犧牲個人尊嚴也要維護公司聲譽的優(yōu)秀員工,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江蘇順豐快遞員楊軍因向發(fā)件人核實電話遭“惡意投訴”,被公司處罰還要寫書面檢討,6月9日決定“以死護尊嚴”,隨后吞下40粒安眠藥……
這兩個事件均為快遞員遭“惡意投訴”后被公司處罰,最后做出一些讓人“匪夷所思”舉動。比如,僅因快遞員核實電話,態(tài)度惡劣不說還“惡意投訴”,這是對自己、對他人不負責之表現(xiàn)?!皭阂馔对V”,害人不淺。其實,顧客與快遞員只是商業(yè)關系,一方花錢買服務,一方提供服務。雖有“顧客是上帝”之說,但雙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快遞員不能被人身攻擊、踐踏尊嚴。
幸運的是,聶桂英被免除了處罰,楊軍也已脫離生命危險??爝f企業(yè)是服務行業(yè),要維護用戶的合法權(quán)益,也要維護從業(yè)人員的基本權(quán)益,遇到類似事件應先調(diào)查清楚再處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投訴者遇事也應多一些換位思考和理解,加強溝通,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