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發(fā)現(xiàn)有猴子在自家地里偷吃玉米,設陷阱捕獲后將其帶回家中圈養(yǎng),另購母猴使其交配生下小猴進行售賣……近日,云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彌勒市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案件。記者了解到,目前,兩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楊某某均已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事情還得從9年前說起。2010年7月,家住云南省彌勒市洛那村的村民楊某某在自家的玉米地里干農活時,發(fā)現(xiàn)有猴子到自家地里偷吃玉米,便用繩子和樹枝做成甩桿,在地里挖坑放上玉米,等待猴子上鉤。
?不久后,一只野生獼猴果然再次“來訪”,結果入了楊某某設計的陷阱。想著自家的玉米地被糟蹋,憤怒的楊某某便將猴子帶回家里圈養(yǎng)起來。后來,其侄子楊某某(另案處理)又從市場買來一只母猴,財迷心竅的楊某某將兩只猴子放在一起交配后生下了兩只小猴。
?今年5月,經(jīng)營花店的李某某由于看到電視上的小猴子萌態(tài)十足,就想著也去弄一只來作為寵物飼養(yǎng),還可以放在門口招攬顧客。正巧,經(jīng)朋友介紹后,李某某找到了飼養(yǎng)猴子的楊某某。經(jīng)過商談,兩人以2800元的價格成交了一只小猴子。
?5月7日,彌勒市森林公安局在偵查李某某涉嫌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野生動物一案時,順藤摸瓜,發(fā)現(xiàn)了楊某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5月8日,該局對楊某某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立刑事案件偵查。
?經(jīng)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楊某某非法獵捕及飼養(yǎng)的4只猴子屬獼猴,為國家II級保護野生動物。由于這4只猴子被人長期圈養(yǎng),暫時失去野外生存能力,5月10日,彌勒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將四只猴子送交云南省野生動物收容拯救中心就行妥善處理。
?在此,森林公安局提醒廣大人民群眾,發(fā)現(xiàn)野生動物時應及時與森林公安取得聯(lián)系,不能私自獵捕,非法進行人工繁育。因為該行為不僅違法,而且人工馴養(yǎng)的野生動物由于失去野外生存能力,在日后放歸大自然后,極易造成野生動物死亡。(云南網(wǎng) 記者夏方海 通訊員陳思穎 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