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10月25日,網友“180088”在彩龍社區(qū)(www.clzg.cn)發(fā)帖反映,自己是云A621EN的車主,但卻要為牌照為云A621EM的車輛違法“買單”。該網友表示,自己不居住在昆明市區(qū),“N”和“M”的一字之差,讓他認罰又咽不下這口氣,不認又要往返顛簸浪費時間。

網友“180088”發(fā)帖說,自己收到的違法短信顯示,2019年10月16日下午4時14分,車牌為云A621EN的車輛在茭菱路與科華路交叉口違法停車,因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罰款150元,記3分。結果網友查詢后,違法車輛的照片顯示車牌確是云A621EM。該網友表示,違法的車輛是白色別克車,自己的是銀色鈴木車,真是躺著也中槍。

技術放大顯示,違法車牌照尾號的確為“M”
記者看到該貼文后,立即將該情況通報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核查,網友反映的違法地址轄區(qū)屬昆明交警四大隊。29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回復記者稱,經交警四大隊核查,該條違法確系四大隊進行抓拍后實施的錄入工作,因錄入時的失誤,將車牌錄入錯誤。
目前,大隊已將錯誤錄入的車牌信息進行了更改處理,對原錄入的錯誤車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撤銷,并及時與該網友取得聯系,向網友說明了情況,對工作的失誤表示了歉意,該名網友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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