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楊雁 疫情當下,為了廣大民眾的身體健康,出入時都需要測量體溫,但仍有人不理解甚至抵觸反抗。日前,安寧市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疫情防控期間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案件。
1月31日12時許,安寧市公安局綜合指揮中心接報警稱:在安寧市西鐵小區(qū)正門口,一名男子不配合小區(qū)工作人員對其進行疫情體溫測量,雙方發(fā)生糾紛。綜合指揮中心立即指揮金方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開展調查。
經核實,安寧市西鐵小區(qū)住戶溫某某(男,52歲,云南省楚雄牟定縣人),在進入小區(qū)正門時拒絕配合小區(qū)工作人員對其進行疫情體溫測量,繼而與工作人員蔣某某發(fā)生肢體沖突,并將蔣某某拽翻在地。安寧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guī)定,依法對溫某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安寧公安將全力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huán)境,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