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0年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在各地陸續(xù)啟動。這是中國個稅史上首次匯算清繳,納稅人將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個稅匯算申報,繼而繳納補稅或申請退稅。
“今天你報稅了嗎?”正成為新的問候語。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圖片來源于個人所得稅APP
原來你每個月的“個人所得稅”,都是預繳
在說“匯算清繳”之前,我們需要明確一個“冷知識”——每個月按照工資金額上繳的“個人所得稅”,都是預繳。
自2019年1月1日稅費改革后,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從3500元調整到了5000元,稅率則根據(jù)不同的金額劃分為7級,從3%至45%不等。
也就是說,你每個月的月收入減去5000元,扣掉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以及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扣除部分,再乘以相應的稅率,就是你當月繳納的稅款。
然而,這部分稅款只是“預繳”,年底將會進行年度匯算——你全年的收入減去60000元,以及全年社保、住房公積金、法律規(guī)定的扣除項,乘以相應的稅率才是你應該按照稅率繳納的稅款。
一年12個月,你實際“預繳”的稅款和你應該繳納的稅款之間有時會產(chǎn)生一個差額,就會出現(xiàn)多繳了一些需要退稅,或是少繳了一些需要補稅的情況。

稅前扣除特別提醒 圖片來源于搜狐網(wǎng)
有這些項目,可少繳納稅
第二種可以退稅的情況,是一些法律規(guī)定的稅前扣除項目。
(1)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
(2)納稅人在2019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納稅人在2019年度發(fā)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有的納稅人由于工作繁忙,可享受的稅前扣除項目在平時沒來得及申報享受;還有一些扣除項目,比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y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地知道支出金額是多少,這些扣除都可以通過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辦理。

個人所得稅綜合計稅 圖片來源于會計學堂
個人收入綜合計稅也是退稅原因之一
另外的一種需要“多退少補”的原因,則是個人收入綜合計稅。
比如你固定工作的工資每月3000,另外還有勞務所得和稿酬等。
工資、勞務所得、稿酬等是不同單位發(fā)放給你的,相互之間沒有合并計算的功能。即使你的總收入并不高,然而勞務所得、稿酬等還是按照20%繳稅,所繳的稅就會比較多?!皡R算清繳”就是將其合并,以最終結果繳納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到底應該繳納多少稅?這么算
說了那么多,那么自己到底應該是補稅還是退稅?補多少?退多少呢?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的《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19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jù)稅法規(guī)定,2019年度匯算僅計算并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新時代 新個稅 圖片來源于個人所得稅APP
可以不退稅,但是不能不補稅
看到“多退少補”,有的“抖機靈”小伙伴可能說:“我先去看看,能退就退,要補我不補?!?/p>
可不一定哦,按照規(guī)定,這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這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1)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2)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的。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情況
(1)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如果不在以上三種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情況之列,又未依法辦理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

6月30日前,按這三種方式申報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的《公告》,納稅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辦理2019年度匯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辦理的方式有三種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3)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
在這里,小編重點說說怎么自行辦理:
1.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辦理步驟 圖片來源于搜狐網(wǎng)

2.選擇填報方式
專家建議,由單位代扣個稅的工薪族建議選“使用已申報數(shù)據(jù)填寫”,這樣不必再一一填寫各項涉稅信息;2019年換過工作、當年入職或自由職業(yè)者,則要選“自行填寫”方式,逐項填報各項收入和扣除。也可以在原有扣除項的基礎上進行修改。

3.最終,系統(tǒng)將根據(jù)填報信息,自動計算本年度綜合所得應退或者應補的稅額。

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進而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更加公平合理計稅,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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