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昆明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安寧市人民檢察院以安寧市文化和旅游局因未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審,審判席上除了3名法官外,還有4名人民陪審員,該案是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頒布實施以來,昆鐵法院首次組成7人合議庭審理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建議發(fā)出2月后未見整改
此次庭審涉及的文物保護單位松花閣于1995年被安寧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二批安寧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位于安寧市連然街道辦事處虎丘山上,原系虎丘寺建筑群之一,始建于明萬歷二十年。1958年,虎丘寺建筑大多被拆除,僅殘存松花閣。松花閣上檐屋內(nèi)做有柱頭雕刻覆蓮的小垂柱,其結構布局在云南地方建筑中亦屬少見,在建筑學領域有重要的研究價值。此外,抗日戰(zhàn)爭時期,松花閣曾被作為傷殘軍人治療的后方醫(yī)院,也具有愛國教育價值。
安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楊士榮介紹,作為文物保護單位,松花閣的現(xiàn)狀不盡人意,安寧市檢察院接到群眾反映后,實地查看了松花閣的情況,并于2019年9月25日向安寧市文旅局發(fā)出檢察建議:松花閣毀損嚴重,原房屋建筑主體嚴重破損;文物保護標識牌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安寧市文旅局應積極履行保護管理職責,對松花閣進行有效保護。但是在2個月的法定整改期限內(nèi),安寧市文旅局并未積極履行職責,本案因此進入訴訟程序,安寧市檢察院訴請判令被告采取措施排除松花閣建筑本體倒塌危險并規(guī)范開展修復保護工作。
安寧市文旅局:修繕缺乏經(jīng)費支持
安寧市文旅局黨委副書記兼安寧市文物局局長肖明忠、安寧市文旅局局長唐科、安寧市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武顯作為代表共同出庭,為安寧市文旅局作辯護。
庭審中,唐科提出,松花閣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后,一直面臨因經(jīng)費緊張而保護不到位的困境。文物修繕需要大量的工期且難度過大,客觀上無法在短時間內(nèi)完成修繕工作。
唐科稱,在原安寧市文化局、安寧市文物保護管理所1998年的報告中曾記載:部分文物保護單位因經(jīng)費不足不能及時維修,已全部倒塌,其中包含松花閣。從1998年至今,安寧市文物保護單位曾多次上報松花閣的保護現(xiàn)狀,積極爭取維修經(jīng)費補助,但由于財政資金緊缺,導致松花閣幾乎倒塌殆盡。2016年,安寧市文旅局曾聘請設計單位對松花閣進行搶救性勘察,并于當年12月完成修繕工程勘察設計方案,預算265萬元。2017年,安寧市文旅局實施松花閣圍擋保護工程。之后,該局曾多次上報申請圍擋施工費用和修繕工程資金,均未得到落實。
安寧市檢察院指出,安寧市文旅局未對松花閣做排危處置。照片顯示,一株桉樹死亡以后倒塌壓在松花閣屋頂。唐科說,因砍伐時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松花閣完全倒塌,兩家負責砍伐的企業(yè)因此退出,這一工程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全面完成。這是庭審時雙方“是否按期整改”的爭議焦點。
安寧市檢察院:3D影像舉證未盡職
楊士榮表示,發(fā)出檢察建議兩個月后,安寧市檢察院再次對松花閣進行了實地走訪,但未見到整改成效,安寧市檢察院因此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督促安寧市文旅局繼續(xù)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對松花閣進行保護。
在取證時,安寧市檢察院特地向昆明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技術支持,對松花閣的現(xiàn)狀制作了3D全景影像,在庭審時作為證據(jù)播放,對安寧市文旅局針對松花閣采取的保護措施作了直觀展示。檢察官龍濤表示,2個月整改期限屆滿時,松花閣的情況一如3D影像展示,建筑損毀嚴重,倒塌的桉樹壓在墻體上,周邊雜草叢生,步行道幾乎被淹沒。
因本案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期宣判。(昆明日報 記者辛亞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