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日前,市民胡先生將一面錦旗送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文林派出所,感謝民警為他找回了一箱丟失的移動硬盤。要說這箱硬盤是怎么弄丟的?還要從一起“盜竊”案說起。
今年4月8日下午2時許,某公司員工顧某(男,24歲,昆明人)報警稱,他在騎電動車送貨途中,在園西電子廣場門口,車上價值3萬多元一整箱移動硬盤被盜。文林派出所接報后,迅速到場了解情況,并詳細查看了案發(fā)地附近的監(jiān)控視頻。
顧某稱,他騎電動車到園西路送貨,離開大約10分鐘回來,后車上的貨物就不見了。但民警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自顧某到達至其離開,車上的貨物一直都在。民警懷疑,顧某很有可能監(jiān)守自盜,要不就是貨物在其他地方不見了。
民警又尋線追蹤,終于發(fā)現(xiàn)顧某從園西電子廣場離開后,騎車行駛至盈江路附近,在一路口掉頭時,疑似有什么東西從車上掉下來,并被路邊一家火鍋店的員工撿走了,從監(jiān)控中看,那箱貨物與其反映的“一箱硬盤”很像。民警馬上來到該火鍋店,向店員說明情況后,店員拿出了撿到的東西,正是顧某遺失的一箱移動硬盤。
這邊民警已經(jīng)找到丟失的移動硬盤,但顧某還是堅稱貨物是被偷了。直到民警將監(jiān)控視頻放給顧某看,并將丟失的硬盤放在他面前,顧某才承認,因為自己不清楚硬盤是在哪掉的,擔心公司會讓他賠償,于是隨便編了時間,報警謊稱被盜。
派出所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顧某謊報警情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200元罰款的處罰。
文林派出所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轄區(qū)謊報警情、無效警情的情況大幅下降。民警從破小案、辦小事、解小憂、幫小忙、助小康“五小工程”入手,從本質(zhì)工作出發(fā),以群眾最迫切最關(guān)心的事為主導,認真履職,嚴格執(zhí)法。今年以來,派出所轄區(qū)124天“零發(fā)案”,刑事警情較去年同比下降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