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信息港訊 據(jù)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日前,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經偵支隊原保留副處級待遇民警徐衛(wèi)新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經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個舊市人民檢察院向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個舊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衛(wèi)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個舊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徐衛(wèi)新在擔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及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侵吞單位公共財物,數(shù)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