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換屆紀律是村(社區(qū))組織換屆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扎實做好全省2021年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和村(居)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成員推選,村(居)民小組黨組織換屆選舉、村(居)民小組長推選,以及村(社區(qū))團組織、婦聯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近期,省委換屆辦印發(fā)了《關于在全省2021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中嚴格落實“十嚴禁”紀律的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落實,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huán)境。
一、嚴禁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票、撕毀選票、砸毀票箱、沖擊選舉會場等不法手段干擾破壞選舉。
二、嚴禁參與或利用宗族、宗教、黑惡、境外等勢力干擾、操縱選舉,以唆使他人避會抵制、虛假委托、張貼大字報、分發(fā)傳單、誣告陷害、誹謗中傷他人、制造和傳播小道消息等不正當手段妨害選舉。
三、嚴禁黨政機關及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干涉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在人選產生、違紀違法案件查處等方面說情、打招呼,發(fā)表或散布不利于換屆選舉的言論。
四、嚴禁以任何形式向選舉人贈送禮品、禮金、消費卡、電子紅包和有價證券、股權等財物,提供吃請、旅游、休閑、健身、娛樂等消費活動,許諾當選后贊助活動經費、免除債務和繳納各種費用等方式進行拉票。
五、嚴禁私自通過打電話、發(fā)短信微信、分發(fā)名片、當面拜訪,或者委托、授意他人出面說情,請求他人給予關照等方式進行拉票。
六、嚴禁向其他競選人給予某種利益,或以暴力脅迫手段讓其退出選舉。
七、嚴禁以賄賂、暴力等手段收買、脅迫選舉工作人員在選舉中進行舞弊活動。
八、嚴禁借換屆之機突擊花錢或私分公款公物,違規(guī)發(fā)獎金、補貼或紀念品,進行公款旅游、吃請或向候選人、當選人員索要財物、請吃等。
九、嚴禁對選舉工作中檢舉、控告違紀違法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十、嚴禁在換屆前頻繁接轉黨組織關系、突擊發(fā)展黨員,換屆后拒不移交印章、賬本、檔案等物品資料和有關事務。(云南網記者 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