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來扶?



脫貧攻堅,精準是要義。2013年,習近平在湖南調研時,首次提出“精準扶貧”;2015年,他在貴州考察時,進一步就扶貧開發(fā)工作提出“六個精準”的基本要求。
主要包括: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解決好“怎么扶”的問題,按照貧困地區(qū)和貧困人口的具體情況,實施“五個一批”工程。
即“發(fā)展生產脫貧一批、易地搬遷脫貧一批、生態(tài)補償脫貧一批、發(fā)展教育脫貧一批、社會保障兜底一批”。



建立達到脫貧標準后的退出機制,有四點非常重要:
要設定時間表,實現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癥”;
要留出緩沖期,在一定時間內實行摘帽不摘政策;
要實行嚴格評估,按照摘帽標準驗收;
要實行逐戶銷號,做到脫貧到人,脫沒脫貧要同群眾一起算賬,要群眾認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