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唐麗) 近日,平安昆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教育體育局聯(lián)合下發(fā)《昆明市中小學幼兒園“警校家”護學崗建設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將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警校家”護學崗建設工作,并在各縣(市)區(qū)選擇試點學校,逐步建立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組成的安全護學工作模式。
昆明市從優(yōu)化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環(huán)境及交通秩序入手,有力維護和保障上放學高峰時段中小學幼兒園學生進出校園安全。
《方案》明確,公安機關將聯(lián)合教育部門選取示范學校,以防范校園安全風險為著眼點,在五華、盤龍、官渡、呈貢區(qū)各選取3所中小學幼兒園,西山區(qū)選取5所中小學幼兒園(度假區(qū)公安分局轄區(qū)3所),其余各縣(市)區(qū)各選取1所中小學幼兒園開展“警校家”護學崗建設工作。通過示范引領、以點帶面,形成長效工作機制,有效提升校園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明確了“警校家”護學工作模式:由公安機關聯(lián)合教育部門選取示范學校,會同城管、交運等相關職能部門提前在示范學校規(guī)劃設置安全護學區(qū);各縣(市)區(qū)平安辦、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督促指導學校建立由學校領導、值班教師、保安員、學生家長志愿者和公安機關共同組成的安全護學隊伍。
上放學高峰時段,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警力和學校安全護學隊伍將在安全護學區(qū)聯(lián)合開展“警校家”安全護學工作。
具體來說,上學時段,送學家長在安全護學區(qū)將學生交由學校安全護學人員護送進校;放學時段,學校安全護學人員將學生護送到安全護學區(qū),由等候家長接走。同時,加強管理自行上放學的學生,及時干預、疏散在校門前滯留的學生,防止與社會人員混雜,形成安全隱患。
接送過程中,學校安全護學隊伍將建立校門口至安全護學區(qū)的安全通道,與接送學生家長無縫對接,快接快送,防止人員、車輛在校門前長時間滯留造成交通擁堵,確保學生進出校園安全。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將加強校門口及周邊交通疏導、警戒防范和可疑人員盤查等工作,及時妥善處置各類涉校涉生警情和案件,與學校安全護學隊伍緊密配合,共同做好安全護學工作。
《方案》還細化了工作措施,壓實屬地公安機關、教育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安全護學責任。比如:根據(jù)示范學校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公安機關上放學高峰勤務工作方案,強化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巡邏防控、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為學校安全護學隊伍配備統(tǒng)一標識、統(tǒng)一服裝和相關裝備,為安全護學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優(yōu)化示范學校周邊道路通行條件,增設護學通道安全設施,規(guī)范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區(qū)域;由市文明辦開展“護學文明之星”評選活動等。
按照計劃,“警校家”護學崗建設工作分為準備階段、創(chuàng)建階段和總結推廣階段3個階段。7月底前,將對示范學校創(chuàng)建工作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固化完善經驗做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