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飲水安全事關人民身體健康、生活幸福,解決農村飲水安全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民生大事。據(jù)了解,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共建成農村供水工程73.65萬處,解決了3681.08萬農村居民的吃水問題。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8.65萬處,供水人口3560.67萬人,占農村供水人口的96.7%,分散式供水工程65萬處,共解決120.41萬人的飲水問題,占農村供水人口的3.3%。
《辦法》以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為宗旨,著力解決農村供水管理工程投入不足、維修養(yǎng)護資金不足、管理保護機制不健全、供水水質保障等現(xiàn)實問題,共設置了7個章節(jié),38條,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農村供水的公益屬性,建設以政府投資為主,對水價低于運行成本的農村供水工程實行適當適度的財政補貼。在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基礎上,鼓勵社會投資、捐資以及投工投勞建設農村供水工程。農村供水工程按照產權確認原則,在不改變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以實行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分離,由所有權人依法通過承包、租賃和委托管理等方式,確定供水單位,負責工程管理和維護。
此外還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農村供水水源保護,防止供水水源污染,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同時,為促進節(jié)約用水和保障運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分散式供水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作了另行規(guī)定。農村生活用水水價,按照補償成本、供水成本、費用變化和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合理調整。
下一步,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將會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對《辦法》的知曉度,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將加強本行業(yè)貫徹執(zhí)行《辦法》工作的指導,及時了解和解決貫徹執(zhí)行中的問題,合力提升全省農村供水用水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逐步健全完善農村供水用水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滿足和提升人民群眾對農村飲水安全的獲得感,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甘凌菲 “《云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云南省農村供水事業(yè)邁入了法治化的新階段,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羅昭斌在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
農村飲水安全事關人民身體健康、生活幸福,解決農村飲水安全是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的民生大事。據(jù)了解,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共建成農村供水工程73.65萬處,解決了3681.08萬農村居民的吃水問題。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8.65萬處,供水人口3560.67萬人,占農村供水人口的96.7%,分散式供水工程65萬處,共解決120.41萬人的飲水問題,占農村供水人口的3.3%。
《辦法》以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為宗旨,著力解決農村供水管理工程投入不足、維修養(yǎng)護資金不足、管理保護機制不健全、供水水質保障等現(xiàn)實問題,共設置了7個章節(jié),38條,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確,農村供水的公益屬性,建設以政府投資為主,對水價低于運行成本的農村供水工程實行適當適度的財政補貼。在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基礎上,鼓勵社會投資、捐資以及投工投勞建設農村供水工程。農村供水工程按照產權確認原則,在不改變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可以實行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分離,由所有權人依法通過承包、租賃和委托管理等方式,確定供水單位,負責工程管理和維護。
此外還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農村供水水源保護,防止供水水源污染,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同時,為促進節(jié)約用水和保障運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分散式供水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作了另行規(guī)定。農村生活用水水價,按照補償成本、供水成本、費用變化和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合理調整。
下一步,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將會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各界對《辦法》的知曉度,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將加強本行業(yè)貫徹執(zhí)行《辦法》工作的指導,及時了解和解決貫徹執(zhí)行中的問題,合力提升全省農村供水用水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逐步健全完善農村供水用水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滿足和提升人民群眾對農村飲水安全的獲得感,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