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高新區(qū)某小學下發(fā)了一則通知,要求全校學生男性家長輪流在學生上下學期間,扛著叉子在校門口護導值勤。通知一出在昆明家長圈里引來不少熱議,家長充當學校保安,這到底是昆明“警校家”護學模式的一種新探索,還是學校強權舉措?
無庸諱言,該小學推出此舉初衷是守護校園安全。從今年3月起,昆明已開始探索"警校家"護學模式。一些學校采用自愿參與的方式,設置了家長護學崗或組織學校安全護學人員,在學生上下學時段護送學生進出學校。這并非昆明的創(chuàng)新之舉,早在2018年,武漢就開始施行“警校家”護安保暢工作,但當時武漢模式中家長的角色主要是以維護校園門口的交通秩序為主,而非治安防范。類似現(xiàn)今讓家長充當保安角色的舉措,在2018年天津等省外城市也實行過,當時就引起眾多網友的詬病。其中,一大爭議就是學生安全到底該由誰來負責。根據(jù)2017年3月1日執(zhí)行的《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規(guī)定,學校安全屬于公共安全,主要包括學校及其周邊和學校組織校外活動中的學生安全。從這就可以明確一點:校門口在內的學校周邊的安全責任應由學校來負責。
當然,家長也有保障孩子上學、放學途中人身安全的義務。這也是近些年來,昆明的中小學校門口聚集著大批家長接送孩子的現(xiàn)狀。從這一層面看,校方要求家長前往學校護導執(zhí)勤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以扛叉充當保安護衛(wèi)的方式參與,則值得商榷。
這里我們先不說,家長們的參與是否真是志愿。在家校關系中,家長無疑是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否則,不會連不準家長批改作業(yè)這樣的問題,都得教育部出面發(fā)話叫停。通讀昆明高新區(qū)該小學給家長發(fā)出的“通知”全文,并未發(fā)現(xiàn)有自愿加入的含義。通知最后還表示,特殊情況下家長可協(xié)商換班或自愿替崗,這其實已意味著家長沒有來與不來的權利,只有換班與替崗的權限。
而更為關鍵的一點是,這次高新區(qū)某小學通知特別提到“家長得扛著叉子防護”。從中可看出,這次護導家長將更多承擔起類似學校保安的職責。而沒有經歷過安保訓練的家長,面臨危機時,能多大程度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成功保護學生安全呢?如果家長在保護學生中受傷,或在此過程中造成他人傷害,法律責任又該如何劃分呢?經咨詢律師后,我們得到的意見是如果在護衛(wèi)過程中,家長受傷或造成他人傷害,家長需自負全責。在這樣的法律限制下,家長們充當保安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其實是存在很大隱患的。
誠然,當學校門口站滿了持叉護衛(wèi)的家長們,的確有一定的震攝效果和很高的宣傳效應,但對校園安全的真正作用恐怕卻很有限。而面對家長們潛藏的質疑和不滿,這種作秀式的護學模式的宣傳效果其實也會大打折扣。在國家對公立教育不斷加大投入的今天,對許多城市中的中小學來說,增加保安的編制并不會增加太多的財政負擔,而專職保安的專業(yè)性和在崗率肯定要比家長要高很多。
我們支持良性的家校關系,認為適當參與學校的教育工作,有助于孩子的教育成長。我們也認為昆明高新區(qū)某小學的做法初衷是為了學生安全考慮,甚至可能只是為了滿足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但事先通過家長委員會加強溝通,號召有時間、有能力的家長自愿加入“安全護導隊”,讓家長由內而外自發(fā)組織,恐怕會是一種更為可取的方法。畢竟,將校門口的學生安全問題寄望于未受到專業(yè)訓練的學生家長身上,將潛在的法律風險和安全風險視而不見,恐怕不是昆明探索"警校家"護學模式的正確路徑。(昆明信息港評論員朱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