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李麗朱 近日,云南省財政下達中央水利救災資金1560萬元,為各地開展安全度汛工作提供資金保障。今年以來,已累計下達中央和省級水利救災資金22360萬元。
為確保防汛資金及時撥付、物資及時到位,省財政廳強化績效約束,在考慮地震災損情況的基礎上,對今年水利救災資金支出進度靠前的昭通市、鎮(zhèn)雄縣、曲靖市(不含宣威市)、楚雄州、大理州、臨滄市進行獎勵,對靠后的6個地區(qū)進行扣減,督促各地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
同時,加強財政管理監(jiān)督,對水利救災資金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要求各地明確資金投入項目,健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的監(jiān)管機制,不斷提升水利救災資金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