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云南省水利廳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tài)文明思想,進一步推進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提升河湖水生態(tài)保護與修復能力,全面優(yōu)化河湖管理機制,我省深入研究河湖健康評價指標體系,推進各級開展河湖健康評價工作。
按照《水利部河長辦關于開展2021年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云南省印發(fā)了《關于開展2021年全省重點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河湖庫渠健康評價指南(試行)》,全面部署全省重點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爭取2021年底前完成全省州(市)級及以上河湖長負責的河湖健康評價工作。
省河長制辦公室結合云南省情、水情和河湖管理保護實際,以建立河湖庫渠健康檔案、科學修編“一河(湖)一策”、全面開展河湖庫渠健康評價工作為基礎,制定了《云南省河湖庫渠健康評價指南(試行)》,指導全省各地結合本地河湖庫渠自然地理、社會環(huán)境和服務功能等實際開展河湖庫渠健康評價工作。
全省各級依托河湖長負責的“一河(湖、庫、渠)一策”滾動修編工作,將河湖健康評價內容和結果作為“一河(湖、庫、渠)一策”方案中河湖問題診斷的章節(jié)內容,形成河湖保護問題清單。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qū))級河湖積極開展健康評價,鄉(xiāng)(鎮(zhèn))、村級可視情況自主選擇河湖健康評價單項指標進行評價。
省河長制辦公室也將積極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技術培訓。開展全省高原湖泊和重點水庫浮游藻類監(jiān)測、重點河流(河段)底棲生物監(jiān)測、水生生物監(jiān)測、水生態(tài)調查等培訓。組織編制云南省水文服務重點河湖健康評價技術支撐工作方案,為河湖健康評價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
據(jù)悉,河湖健康是美麗河湖評定的重要標準,河湖健康評價結果將為全省美麗河湖建設評定提供專業(yè)技術支撐。2021年開展省級美麗河湖評定工作將優(yōu)先考慮已開展河湖健康評價的申報對象,結合年度評定結果,美麗河湖建設省級獎補資金優(yōu)先傾斜全面開展河湖健康評價工作的州(市)。獲得2020年美麗河湖建設省級以獎代補資金的州(市)組織開展全域河湖健康評價,編制州(市)全域河湖健康評價報告。(云南網 記者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