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統(tǒng)一安排部署,2021年3月11日至4月23日,市委派出6個巡察組對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科技局、市科協(xié)、市殘聯(lián)、昆明公交集團、昆明煤氣集團、昆明自來水集團等8家單位開展巡察“回頭看”,其中,對公安系統(tǒng)巡察“回頭看”以市縣上下聯(lián)動統(tǒng)合巡察方式開展。
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市委6個巡察組向8家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全面反饋了巡察情況,移交整改問題清單并提出整改意見。2021年10月12日召開了市委十四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評估驗收會議,由巡視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聽取各督查組督查整改情況報告,圍繞被巡單位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整改要求落實、整改完成情況、整改成效鞏固、整改滿意度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評估,對應分值按照“優(yōu)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四個等次進行綜合評價,評價成果運用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目標考核中。2021年12月22日,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13次會議聽取了十一屆市委第十四輪巡察的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截至目前,巡察反饋的301個問題,已完成整改279個,尚未完成整改22個。整改過程中,8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共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14次,黨委班子成員、分管領導開展廉政談話307人次,建立健全單位內(nèi)部管理制度159項,清退違規(guī)發(fā)放的津補貼28.71萬元,挽回各類經(jīng)濟損失962.75萬元。
按照《中國共產(chǎn)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本輪被巡察單位整改進展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干部群眾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