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和麟峰(副處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由麗江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和麟峰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洱源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和麟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侵吞公共財物,數(shù)額巨大;私分國有資產,數(shù)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