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決定,授予197個集體“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授予195名同志、追授3名同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稱號。其中云南8個集體、6名個人榜上有名。
我省獲得“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的8個集體分別是: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quán)審判庭、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司法警察支隊、曲靖市麒麟?yún)^(qū)人民法院立案庭、施甸縣人民法院姚關(guān)人民法庭,獲得“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稱號的6名個人分別是:勐??h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劉文俊、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楊帆、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中心二級主任科員陳萍輝、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督察室副主任周忠逵、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隊四級警長鄭穎、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柴繼紅。(云南網(wǎng) 記者陳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