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首席記者李思凡)線上承諾不購物,線下卻被強迫變相強制購物;線上承諾很痛快,線下卻臨時加價,更改行程……網購旅游產品,究竟該如何避坑?日前,昆明市旅游監(jiān)察支隊發(fā)布網絡參團旅游消費提示,建議旅游者網購旅游產品時,記住“旅行社資質要核實,簽合同時要看仔細,合同約定要細致,支付要謹慎,維權方法要清楚”這5個“要”。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旅游者通過網絡搜索、短視頻平臺、直播、網購平臺促銷等方式,報名參加云南旅游團。由于難以核實旅行社、旅游從業(yè)人員資質,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支隊相關人士說,昆明所有合法經營的旅行社都要在數(shù)字旅游管理平臺進行備案,否則均不具有經營資質。備案內容包括旅行社經營資質、旅行社員工身份、旅游電子合同及詳細的團隊計劃行程單等。游客報團前,可以通過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網、“昆明旅游質監(jiān)網”,核實昆明旅行社資質、旅行社所屬從業(yè)人員資質、旅行社依法注冊的網站和網店信息,以免網購旅游產品時受騙上當。
目前,云南已廢止簽訂紙質旅游合同,旅行社必須與旅游者簽訂全國統(tǒng)一的旅游電子合同,并提供詳細行程單確認行程安排。簽訂合同前,旅游者要先核實簽訂合同的旅行社或產品與網上宣傳是否一致。不要單純追求“廉價”,避免落入低價陷阱,導致旅游品質得不到保障。也不要輕信銷售顧問的添加微信私人訂制行程,防止上當受騙。
該人士建議,支付旅游款時,旅游者應拒絕線上轉賬或將現(xiàn)金轉交給工作人員等私下交易。因為這些支付方式在發(fā)生糾紛時無法作為直接證據(jù),起不到保護旅游者合法權益的作用。付款時,旅游者可以選擇向旅行社指定的對公賬戶進行銀行轉賬,并加上轉賬說明,或者到旅行社直接繳費。繳費后,要向旅行社索要發(fā)票或收據(jù),并要求旅行社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