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日前,一名老人向嵩明縣公安局報警求助,稱自己“無家可歸”,希望民警能幫助自己。
民警經(jīng)了解后得知,原來,該名老人因家庭瑣事與老伴產(chǎn)生矛盾,于是被老板趕出家門,“不敢”回家,這才無奈報警求助。

了解情況后,嵩明縣公安局基礎(chǔ)防控中心與嵩陽派出所一起將老人送回住處,并對其家庭矛盾進行了解、調(diào)解,嚴防因矛盾再度升級。最終老人與老伴重歸于好。
嵩明公安將以“破小案、辦小事、幫小忙、解小憂、惠小利”“五小工程”為抓手,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