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在網上反映:省外有些城市提出了延長超標(電單)車上路的規(guī)定,昆明會不會也有相應法規(guī)出臺。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8月4日回復:已辦理登記或者已安裝物聯(lián)網防盜號牌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qū)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網友希望延長使用年限
網友反映:
“希望‘非標車’再延長2至3年的使用時間?!?/p>
“外省有城市決定超標電動車適當延期報廢時間,希望可以多了解一下市民的意向,再決定是否在規(guī)定的時間采取報廢還是延期執(zhí)行?!?/p>
“家住在南邊,上班在北邊。坐地鐵出門要走20分鐘才到地鐵站,下地鐵還要走20分鐘才到公司。電動車能滿足通勤需求,希望強制報廢的時間能再延遲幾年,電動車自行報廢后再選購國標車?!?/p>
警方回復以政府公告為準
對于網友反映的情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復:
為規(guī)范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以及道路通行等有關活動,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管理,2019年多部門聯(lián)合制定了《關于加強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公告》,明確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zhí)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qū)域內生產、銷售、登記。
昆明市行政區(qū)域內在用的未辦理登記或者未安裝物聯(lián)網防盜號牌,以及新購買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以及市工信部門會同市質監(jiān)、市工商部門提供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型號辦理登記。未辦理登記的,不得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物聯(lián)網防盜號牌不再辦理,但消費者可以根據需要自行選裝防盜裝置。已安裝物聯(lián)網防盜號牌的,不再另行辦理登記。已辦理登記或者已安裝物聯(lián)網防盜號牌的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qū)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
交警支隊將及時將網友的訴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饋,后續(xù)針對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及強制報廢的相關措施的實施,將以昆明市政府相關公告為準。
不少市民以舊換新購置國標車
隨著禁止上路的期限越來越近,一些市民也在抓緊購置國標車。據錫特網總經理蘇建介紹,其門店每月銷售國標電動車8000輛左右,其中5000輛是采用以舊換新模式。放眼整個昆明主城區(qū)電動車市場,每月銷量在2萬輛左右,其中有近一半都是采用超標車置換。
“超標車置換的生意比以前好了,超標電動車一般都使用鉛酸蓄電池,短的一年半就要更換,與其換電池,還不如直接整車折價換購國標車?!碧K建表示,目前超標電單車的抵款價值為400元至1000多元,而新車價格在3000元左右,花2000元左右就能買輛國標車。另外,超標車的車架使用年限一般為5至6年,使用時間越長,存在的危險越多。
超標車造成事故過錯占比高
云南八謙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桂華表示,《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電動車新國標更多是從安全角度進行嚴控,是為了騎行者的人身安全。
在法規(guī)禁止超標電單車上路后,如繼續(xù)騎行超標電單車,將面臨執(zhí)法部門查處。此外,如騎行超標電單車上路造成事故,交警部門將按照是否改裝電單車,是否按交規(guī)行駛等綜合判定騎行者的過錯占比。簡單而言就是,騎超標車上路,造成事故,過錯占比高。(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