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首席記者李思凡)近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發(fā)布《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9月25日。
《管理辦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擬定,明確了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活動的組織與管理、招募注冊、權利與義務、志愿服務規(guī)范、表揚激勵機制、退出機制等,旨在進一步加強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者管理,完善文化志愿服務記錄和激勵制度,發(fā)揮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在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旅游服務體系中的積極作用,鼓勵和引導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活動廣泛深入開展,推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
根據《管理辦法》,昆明將設立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確保文化和旅游志愿活動規(guī)范有序開展。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將分別組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支隊、大隊、分隊,分別負責本地、本系統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工作管理,建成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站;村(社區(qū))根據情況,組建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小分隊。在市級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支隊的統一管理下,縣、鄉(xiāng)、村三級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大隊、分隊、小分隊將規(guī)劃、組織、開展和參與10類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活動。昆明市將建立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實現網上招募、注冊和管理,合理協調配置全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