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 記者從昆明市公安局獲悉,近期,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網(wǎng)安大隊破獲一起非法買賣微信號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0月,呈貢分局網(wǎng)安大隊在工作中得到一條線索:轄區(qū)內(nèi)一男子李某疑似“黑號”銷售人員。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李某加入了多個黑號銷售群,他在群內(nèi)十分活躍,頻繁發(fā)布出售實名注冊微信號的廣告。而這些被出售的微信號所對應的實名信息都不一樣,顯然這些信息是李某非法獲取的。
掌握了相關情況后,辦案民警于10月22日中午在出租房內(nèi)找到了李某以及數(shù)百部正在使用的手機。
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企圖狡辯,謊稱這些手機只是自己拿來“薅游戲羊毛”的。直到民警拿出李某在黑號群里出售實名注冊微信號的記錄,他才老實交代了自己通過微信群購買手機號用于注冊微信號,實名認證后進行出售的犯罪事實。
隨后,民警對其房間進行了搜查。經(jīng)過清點,現(xiàn)場共有349部手機,部分手機因無電無法打開,其余能打開的手機均有登錄的新注冊微信號。
經(jīng)審訊,李某對非法購買實名手機卡注冊微信號再出售給他人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買賣微信號侵犯個人信息
微信號通過手機號碼綁定,在實名認證后,就和身份證信息進行了關聯(lián),買賣微信號涉及到公民個人信息的買賣。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wǎng)警提示
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廣大網(wǎng)友一定要保護好個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切勿因貪圖小利而出售個人銀行卡、手機卡、微信號、支付寶賬號等,以免淪為不法分子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