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摩托車都是代步工具,相對汽車有更多的便利性,相對電動車能有更長的續(xù)航!”昆明有網友建議放寬摩托車通行,近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了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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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區(qū)目前摩托車可以學駕照,可以合法銷售、上牌,就是不能上路行駛。昆明這個城市是最適合兩輪出行的,大部分摩托車都是代步工具,相對汽車有更多的便利性,相對電動車能有更長的續(xù)航。而且摩托車也是要購買保險,考駕照,對比電動車來說應該是安全性更高的一個出行交通工具,建議相關領導能認真考慮適當放寬對摩托車的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回復:
經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認真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根據《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guī)定》第十二條之規(guī)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本市新辦理注冊登記的摩托車以及外轄區(qū)摩托車,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昆明市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個區(qū)以及呈貢新區(qū)的城市道路上通行。”
交警支隊在綜合考量交通事故預防、交通秩序維護、動靜態(tài)交通供求關系等因素的基礎上,對摩托車管理工作進行了系統分析研究,暫不宜“放寬”已執(zhí)行了多年的“限摩”措施。
隨著近年來摩托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昆明市主城區(qū)摩托車違法情況出現反彈,非法改裝噪音擾民現象多發(fā),為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安全和秩序,昆明交警將會依照現行的法律、法規(guī)持續(xù)開展針對摩托車通行秩序的整治工作。
您提出的意見建議交警支隊民警已經記錄,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昆明交警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