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楊艷萍)3月14日,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通報4個“3·15”宣傳旅游類典型案例。
4個案例分別是昆明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接待旅游者,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案;云南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云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yè)務案;云南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游合同案;云南某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體購物場所,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強行滯留旅游團隊、甩團或者甩客案。
2022年以來,昆明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對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yè)務、冒用合法注冊旅行社名義,非法經營旅行社業(yè)務、以不合理低價招徠組織游客、旅行社以低于成本價提供旅游服務、地接社以“零負團費”或“買團”等,以及誘導、脅迫及強制購物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重點查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