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昆明日報 記者孫瀟)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fā)展,樹典型、立標桿、鑄品牌,充分發(fā)揮先進示范引領作用,根據(jù)《云南省品牌社會組織展示和社會組織領軍人物評價辦法》有關規(guī)定要求,日前,云南省民政廳啟動第一屆云南省品牌社會組織展示和社會組織領軍人物評價活動。
此次評價活動,申報對象為在全省各級人民政府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的各類社會組織及有關負責人(在社會組織中兼職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不納入評價對象)。品牌社會組織展示不超過10家,社會組織領軍人物評價不超過10人。
申報對象須完成自評后,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過本組織法人賬號登錄云南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https://ynmz.yn.gov.cn/shzz/)—云南省品牌社會組織展示和社會組織領軍人物評價申報窗口,向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報送相關電子版(PDF格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