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立以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體,“獎、助、貸、勤、補”五位一體和“綠色通道”為補充的助學體系,有利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一、資助原則
(一)扶貧扶志,“資助”與“育人”有機結合;
(二)資助向品學兼優(yōu)的經濟困難學生傾斜;
(三)資助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的經濟困難,順利完成學業(yè);
(四) 學校建立以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體,“獎、助、貸、勤、補”五位一體的助學體系;
(五)提高資助工作的透明度,公布各類資助項目及受助名單,以保證資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六)已受到資助的學生在生活,學習等方面上應接受全校師生的監(jiān)督。
二、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依照《云南開放大學 云南國防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管理辦法》認定的對象。
三、資助方式
資助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方式。
(一)獎
1、國家獎學金
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每人每年5000元。
3、省政府獎學金
每人每年6000元。
4、省政府勵志獎學金
每人每年4000元。
5、校級獎學金
每人每年4000元。
6、校級勵志獎學金
每人每年3000元。
以上獎項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于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10日前完成評審。學校每年11月30日前將獎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頒發(fā)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其他獎項統(tǒng)一頒發(fā)學校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二)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各高校于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10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按10個月發(fā)放,學校按學期將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1、國家一等助學金,每人每年3500元。
2、國家二等助學金,每人每年2500元。
(三)貸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幫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銀行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jiān)護人,向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程序:學生向戶口所在地的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貸款申請;當地的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學生到校辦理合同回執(zhí),蓋章確認;當地銀行負責審批并發(fā)放貸款。
(四)勤
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
(五)補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是為了幫助解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突發(fā)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專項資助。臨時困難補助每學期只能享受一次,根據申請人困難程度給予300-2000元補助。特殊困難補助根據申請人困難程度一次性給予3000—15000元的補助。
(六)綠色通道
“綠色通道”是幫助我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特設的一個“通道”。即對被錄取我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xù),之后根據學生提供的相關材料及核實后的實際情況,緩交或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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