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騙取低保金,可以處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新華社發(fā) 徐駿 作
符合條件的整戶納入低保范圍,全面實行低保按月社會化發(fā)放,無正當理由連續(xù)3次拒不參加扶貧項目可減發(fā)或停發(fā)低保金……日前,云南省民政廳在官網公布《進一步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3月28日前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如果有意見盡快來提。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提出低保申請前12個月內購買使用價格5萬元(含)以上機動車輛(不含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車)或大型農機具、工程機械的;在城鎮(zhèn)購買商品房、門面房的;注冊登記公司、企業(yè)并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等情形,原則上不得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2019年底前,全省要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或現(xiàn)有的政務服務平臺受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網絡申請,讓群眾清楚提交材料、實時查詢辦理進程和結果,快捷、明白地得到救助。全面實行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社會化發(fā)放。
征求意見稿明確,如果低保申請人通過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金,由縣級民政部門取消其資格,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保障金,并可以處非法獲取的保障金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將當事人個人信息計入云南省社會救助信用管理數(shù)據庫;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脫貧攻堅期內,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收入超過當?shù)氐捅藴屎?可給予半年至1年的漸退期,漸退期間低保金仍按原核定金額發(fā)放。但是建檔立卡范圍內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yè)的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連續(xù)3次拒不參加扶貧項目的,可減發(fā)或停發(fā)其本人的低保金。
小貼士
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如果你對征求意見稿的內容有意見建議,可在3月2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形式,將意見反饋省民政廳。
?電子郵箱:ynjz2017@126.com
?聯(lián)系電話:0871-65731352
?郵政編碼:650224
?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號云南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 (春城晚報 記者宋金艷 實習生楊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