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九成年度審計查出問題已完成整改,健全完善機制制度175項破解屢審屢犯“頑疾”,整改不力嚴肅追責問責……11月26日,《關(guān)于云南省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報告顯示,全省各級各部門積極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認真整改年度審計查出問題,審計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省委審計委員會今年先后2次研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省政府多次專題研究部署,細化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全力推動整改。報告指出,今年審計工作報告共反映問題1042項,涉及責任單位469個,包括16個州(市)、126個縣(市、區(qū))和72個省級部門、單位及255個下屬單位。截至2019年10月底,已完成整改929項,正在整改113項。
在省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審計整改方面,14個責任主體上繳非稅收入和存量資金46.02億元,調(diào)整使用預算周轉(zhuǎn)金693.5萬元;財政部門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126個項目及時清理出庫,修訂完善《云南省省級項目庫管理辦法》,加強了云南省地方財政預算標準化管理平臺建設(shè)。針對省級部門預算資金收支方面的問題,51個部門、單位通過清繳非稅收入、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上繳財政資金1.42億元。
在三大攻堅戰(zhàn)審計整改方面,針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各責任主體通過加強風險管理、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措施整改,已撥付債券資金30.81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7.6億元,制定完善相關(guān)債務(wù)管理制度10項。針對脫貧攻堅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57個縣(市、區(qū))撥付使用資金2.79億元,歸還原資金渠道2337.33萬元,未開工項目已開工13個,進度緩慢項目已完工152個、加快實施進度19個,追責問責14人,完善制度13項。針對污染防治和自然資源資產(chǎn)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1個區(qū)建成2座污水處理站;1個縣提升3個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新建3個垃圾中轉(zhuǎn)站;5個縣退耕還林與林地重疊問題已完成調(diào)整修編。
在重大投資項目和民生工程審計整改方面,有關(guān)責任單位已推進7條高速公路開工建設(shè)、確立4條高速公路建設(shè)模式、完善4條高速公路用地審批手續(xù)、建立2條高速公路監(jiān)理制度,撥付使用資金19.06億元;5個州(市)及37個縣(市、區(qū))完成棚改目標任務(wù)4592套,分配空置房10397套,撥付使用閑置資金21.05億元。
報告指出,目前仍有涉及14個州(市)、56個縣(市、區(qū))、5個部門單位的113項問題未完成整改,各責任單位均已結(jié)合實際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將按計劃進行整改。我省審計部門表示,將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推動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清零”。(云南日報 記者瞿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