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昆明日報 記者余蘇晏) 昨日,昆明市教育體育局發(fā)布關于對《昆明市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學時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政策解讀。明確提出,實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時年度登記考核管理制度,5年一個周期不少于360學時,每年不少于72 學時。
《辦法》中還明確,新任教師任職第一年參加上崗培訓不少于120學時;新任校長任職必須參加不少于300學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其他教師每年參加培訓不少于72學時。學時認定的要求包括由市、縣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和教師發(fā)展中心組織或批準舉辦的各類培訓、學歷提升培訓、校本研訓、名師名校長主持人及學員等項目。未經(jīng)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培訓項目,以及學歷提高培訓非國民教育系列等,不得進行繼續(xù)教育學時登記;學歷補償教育不計學時。
同時,《辦法》也規(guī)范了學時登記的程序,并規(guī)定凡當年有10%及以上的教師未完成規(guī)定學時的學校,當年不得參加縣級及以上各級各類先進單位(集體)評選。《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