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3日10時24分,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五大隊30號機動車接到盤龍分局指揮中心指令:有名群眾的包遺忘在出租車上,由于沒有關注車輛的詳細信息,無法聯(lián)系司機,非常著急,請前往了解情況。

接到指令后,民警但芳名、輔警張應啟、朱星瑞驅(qū)車前往。很快,車組找到了報警人。經(jīng)詳細詢問,報警人是珠寶商人,今天他在北部客運站打車,路上因為和出租車司機發(fā)生了口角,有些不愉快,在下車時就忘記了拿包。包內(nèi)有他的錢包、銀行卡、個人證件和最近購買的隕石料、珠寶,各類珠寶市場估價在180萬左右。聽了報警人焦急地訴說,民警一邊安慰他,一邊和報警人來到北部客運站監(jiān)控室,通過視頻尋找出租車的線索。經(jīng)過耐心查看視頻,最終確認了出租車車牌號。民警立即和出租車客管處聯(lián)系,得知那個落在車座上的包已經(jīng)被司機交到客管處遺失物品認領部。知道包的下落后,報警人舒了一口氣,在機動30號車的帶領下,趕往出租車客管處遺失物品認領部。

在物品認領部,工作人員拿出了那個包。在民警的陪同下,報警人趕快對包內(nèi)物品進行檢查,所有東西都在,無一遺失。
失而復得,報警人高興極了,向民警、駕駛員再三感謝。民警做好相關登記后,繼續(xù)開展巡邏。(春城晚報-開屏新聞 記者馬雯 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