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獲悉,2021年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6%;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6.8%,一季度全省脫貧縣農村居民收支呈恢復性增長。
人均可支配收入3412元
據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對全省88個脫貧縣組織實施的國家脫貧縣農村住戶監(jiān)測調查結果顯示,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元,增長20.6%,比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0.4個百分點。
從收入的來源結構看,工資性收入是脫貧縣農村居民收入增長的主要動力。數據顯示,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13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4元,增長34.6%,對增收的貢獻達60.6%,拉動收入增長12.5個百分點。隨著疫情防控效果的持續(xù)顯現,脫貧縣農村勞動力復工比上年同期提前,獲得的工資收入明顯增加。同時省委、省政府倡導就地過年,對留崗工作人員給予經濟補償、發(fā)放留工福利、開放旅游文化資源等,員工到崗和企業(yè)開工的情況好于往年,助推工資收入大幅增加。
農產品價格高位運行及消費扶貧助推了經營凈收入增長。一季度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1234元,比上年增加158元,同比增長14.7%,對脫貧縣農村居民增收的貢獻率為27.1%,拉動收入增長5.6個百分點。
此外,救濟、補助及農村養(yǎng)老金提高促進轉移凈收入增長。一季度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763元,比上年增加70元,同比增長10.2%,對脫貧縣農村居民增收的貢獻率為12%,拉動收入增長2.5個百分點。
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95元
數據顯示,一季度云南脫貧縣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279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2元,增長26.8%。
從消費支出結構看,八大類生活消費支出均呈現恢復性增長。其中,食品煙酒支出993元,增長33.8%;衣著支出193元,增長44.3%;居住支出483元,增長6.0%;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84元,增長18.0%;交通通信支出379元,增長13.1%;教育文化娛樂支出286元,增長105.8%;醫(yī)療保健支出234元,增長13.6%;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43元,增長19.2%。
總體來看,受疫情防控成效的持續(xù)顯現和春節(jié)假期的影響,居民消費的信心得到不斷提振,市場呈現恢復性增長,全面帶動了消費支出的增長。(春城晚報 記者羅宗偉)